肆-“東方閃電”或“全能神教會”

一 趙維山非“呼喊派”的信徒更非其骨幹
二 趙維山打發人到河南去得從程有等分裂出去的人
三 “被立王”吳揚明假裝“呼喊派”成員實非基督徒
四 趙維山逃到河南及包裝楊向彬為“全能神”為下達神諭
五 神諭竟然講輪迴及與佛教殊途同歸-趙維山究竟得救了沒有
六 “全能神教會”不是從“常受主派”演變出來的
七 “全能神教會”的異端與李常受之教導的分別

 
一 趙維山非“呼喊派”的信徒更非其骨幹

很多人說“東方閃電”的發起人趙維山原是“呼喊派”的骨幹。他於1989年,帶着一批成員從“呼喊派”中分裂出來,成立“永源教會”。但這說法完全不對。他根本上不屬“呼喊派”,更不是其中的骨幹。央視網說河南省公安系統國保部門在公安部的領導下,長期和邪教鬥智鬥勇,摧毀了“全能神”邪教的上層組織。央視網記者就此專訪了河南省公安系統國保部門的A警官及眾多參與打擊該邪教組織的民警,為讀者揭開了“全能神”教主趙維山的真實面目。該報導說“全能神”教主趙維山(註:1951年出生)最早是個物理教師(註:其實只是個鐵路工人),“女基督”楊向彬(註:以前說姓鄧)則是來自山西省大同市的一個高考落榜後精神分裂的女子,後成為趙維山的情婦,被趙維山包裝成“女基督”。簡言之,該報導說,趙維山在1986至89年間在黑龍江省阿城市的永源鎮(註:他自己是亞溝鎮人)及附近農村地方的家庭聚會點講道。A警官說他得到很多教徒前呼後擁,很有成就感,而這種成就感使他一發不可收拾(註:有報導說在1991年他在永源鎮一帶已有數千之眾)。1989年初,他帶着竇春生、何哲迅到河南的清豐“尋求真道”(註:可能他覺得自己講道的料不夠,又聽說河南省很興旺)。他們接觸到跟隨程有那班的所謂“呼喊派”,受浸後取得新名,分別是“能力”、“服事”、和“堅固”(註:有人說趙維山1986年就接觸到河南的“呼喊派”,這應該不會,因他是89年才受浸的,斷不會從86至89拖了3年才受浸,因地方召會的作法一般都是很快受浸的,而有報導說他約在1979年信主)。1989年的春節,趙維山等回永源鎮後向信徒見證說,李常受的《生命讀經》打開聖經的奧秘,並宣稱:『常受是萬王之王,信徒將來要做得勝者,稱王做主。』 1989年3月,河南跟隨程有那班人派一位屬靈名稱叫“更新”的到黑龍江去擴展主的恢復,設立了四處以上的地方召會,包括永源鎮的“永源教會”,而趙維山被稱為“能力主”監督那幾處教會。60央視網,揭秘“全能神”邪教教主趙維山,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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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會或地方召會以一地一會為原則,都會以某城鎮的名字來叫教會的,故永源鎮的信徒被稱為“永源教會”,但應該不久趙維山把永源鎮及其附近的教會都改名為“永存的根基教會”。有報導說是他自稱為“能力主”的70起底邪教“全能神”:教主封情人“真神”暗中生子,壹讀,2016-10-08, 點擊瀏覽;趙維山被起的屬靈名字是“能力”,而程有等人只給人起屬靈的名字,但因有些人喜歡稱帶頭的人為“主”,所以自然會有人把某人的屬靈名字和“主”字加在一起來稱呼,就變成稱趙維山為“能力主”、藍強石為“寶石主”、及李常受為“常受主”,但這樣的叫法並沒有把那人神化。

 
二 趙維山打發人到河南去得從程有等分裂出去的人

留意趙維山並不是主恢復裡的人。他只是利用主的恢復去作他自己的工,去成功他的野心。他到河南省只有個多月,就欺騙了那裡跟隨程有的同工,那些同工也不夠老練,可能因興奮過度,以為他是很有心的人,將來對主的恢復很有用,還派人到黑龍江阿城市那裡去開展主的恢復。辯方的P姊妹說在程有等被抓後,『後來有些異議者就在弟兄們入獄後,開始否認87年的見證。』辯方的L弟兄見證說,89年春前他們當中已有人反對以前所作的,89年收麥前(註:即6月初前)有一批跟隨程有的帶頭弟兄被拉坐監,而他們在同年8、9月間全被釋放出來。在他們坐監的期間,反對的聲音更大,『從各地方到各區域』都起來反對。結果有一大批強烈反對及定罪的異議者在1990年春分裂了出去。L弟兄說:『之後他們就帶來了基督徒中間的分裂。這些反對、定罪的人,漸漸無路往前,有的死而又死成了宗教,有的一直定罪,錯而再錯,至終落為“東方閃電”走向異端。今天想想這些人真是可憐,因着定罪聖靈的工作,而不蒙聖靈的祝福和保守,竟落到了如此的下場。』

央視網又說1990年底,隨着公安機關的打擊(註:即程有等的被捕),同時也因為其他各種原因,“常受教”分崩離析,各地教會拋棄信仰“常受主”,教徒一時間群龍無首。趙維山瞅準時機,指派竇春生、伊海濤、郭欽軍等骨幹奔赴河南、安徽,在原“常受教”信徒中傳道,使原信徒轉信“能力主”。這就是趙維山的野心要擴張他的地盤,看準這大批從程有等的帶領分裂出去的信徒,要吸收他們歸到自己的名下,而結果相當成功,因辯方多次題到不少帶頭的弟兄姊妹去了“東方閃電”。趙維山不只差人去河南省,也差人去東邊與河南相鄰的安徽省。結果大批原接受程有等帶領後又分裂出去的信徒去了“東方閃電”,而趙維山的勢力急速膨脹,“能力主”的名氣也越來越大。這時,為吸引那些原屬地方召會的信徒跟隨他,他開始出版自己的文字。

三 “被立王”吳揚明假裝“呼喊派”成員實非基督徒

安徽省也有跟隨程有的人;而另外,可能因自稱為“被立王”的吳揚明於1989年被抓並判3年勞改,趙維山就派人到安徽也去得跟隨他的人。有作者把“被立王”派的發展經過非常詳細的描寫。其摘錄如下:1983年約5月,安徽省阜陽縣的帶頭弟兄劉某來到潁上縣(屬阜陽市)邀約吳揚明的哥哥吳月明去河南參加一個特別的聚會。吳月明便帶着包括吳揚明的十多人跟劉某去到河南的固始縣(潁上縣接壤河南省)。他們在河南只逗留了不多幾日。吳揚明(生於1944年)小時有“孩子王”的謔號。長大後因讀過三年小學,就混了個生產隊長的差使。但改革開放後,他就失去這個職位,心裡感到極度的失落。當時他聽到河南的“呼喊派”非常熱鬧,其中的主腦人物大有一呼百應的氣勢,就決定去撈一把。他『那顆本不安分的邪惡之心…(使他)迫不及待地拉着哥哥吳月明、同胞堂兄吳亞山等人騎著自行車趕到了河南固始縣。』71艾群與吳小龍,鷹蛇之戰——偵捕邪教“被立王”紀實,pp. 9-11, 14, 23-2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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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參考Emily Dunn, Lightning from the East: Heterodoxy and Christianity in Contemporary China, 2015, pp.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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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揚明是個非常聰明的人,所以『沒過兩天,吳揚明就將“呼喊派”的觀點、活動內容和活動儀式爛熟於心。』回安徽後,劉某及吳月明等人把呼求主名的實行帶回來,並在潁上縣和其它包括阜陽縣的3個縣建立了7個聚會地點,其中在潁上縣有4個。1983年10月安徽的公安局處長孫建新下令打擊“呼喊派”(那時全國都在打擊“呼喊派”)。結果帶頭的都被捕包括吳氏兄弟,而“呼喊派”也被定為反動組織。1985年元月二吳被釋放。1986年10月,二吳等人在潁上縣有4個聚會點,人數有500多人。後來,『吳揚明想親自操練“呼喊派”,過一把當首腦的癮。』『1986年11月12日,利令智昏的吳揚明在自己家裡搭起大棚,支起大鍋,把方圓幾百里的信徒都聚到一起,聚集近千名信徒大聲呼喊,竭力拍手、蹦跳、嘶叫、高唱,散佈世界末日即將來臨。』1986年12月12日,二吳再被逮捕,被判接受教育後釋放。1987年他們第三次被捕。同年11月3日他們兄弟被阜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呼喊派”其他骨幹分子被拘留及教育後釋放。

吳揚明於1988年9月被釋放。回家後發覺沒有信徒接受他,因其他的骨幹吩咐信徒不要理睬他(可能那時其他的帶頭人已發覺他有問題),而那時在那一帶已另有帶頭人(應該因吳月明還在坐監)。在那裡的“呼喊派” 那時已被稱為“常受教”。他氣憤填胸,發誓要創一番天下。他先買一本新舊約聖經(很有可能他以前沒有讀過聖經)。當他讀到路加福音二章三十四節時很有感覺,就自稱為“被立王”。稍為讀讀聖經他就出去傳道,聲稱耶穌曾向他顯現,還賜給他“被立王”這稱號。這是1989年初的事。『他知道,在偏僻的靠天吃飯的農村,農民最懼怕的是災難。』於是他就傳西元2000年為世界末日,相信他的就能免災難。他傳揚的結果是『在潁上縣王崗設立6個聚會點,發展信徒300餘人』。1989年4月他再次被捕。同年9月1日,他被判勞動教養3年。不料,1990年11月3日,吳揚明以孩子結婚為名騙取管教幹部的信任獲准回家操辦婚事(他有妻子有4個子女),結果一去不回頭。1992年4月他被通揖。從此他過着藏匿的生活。

『他發現,聽他“傳教”的除了老頭老太太外,青一色的都是年輕女人。』長期的獨居使他慾火攻心。他就以與真神的化身聯合能潔淨心靈和肉體為理由誘姦(有些是強姦的)那些十多歲至二十多歲的女信徒,後來只要處女。根據受害者的資料統計被姦者至少有130多人,年齡最小的只有12、14歲等,而數目可能不止這個,因為光是在徐州市內那7個聚會點就有70至80人被誘姦或強姦過。他一直差遣女信徒到很遠的省分“傳教”,甚至遠至黑龍江和雲南,目標是針對女性,特別要把女青年帶到他那裡。在1993年夏天他們有個主要服事者的聚會。參與者都是被誘姦過來自全國16個省的女信徒,接近60人,以安徽最多。那時全國約有70個聚會點,以安徽的阜陽為中心,其次是江蘇的蘇州。吳揚明在1995年1月被捕,而官方估計那時他在全國已有500個聚會點(筆者覺得這數字是大大誇大了;吳揚明的工作主要在安徽,其它省分的人數應該不多,並且以他過着皇帝式的生活,身邊日夜有一群像妃嬪的年輕女信徒陪伴着,能作出什麼工來)。他在同年的12月被槍斃,罪名是強姦了19名有確實姓名的少女。71艾群與吳小龍,鷹蛇之戰——偵捕邪教“被立王”紀實,pp. 9-11, 14, 23-2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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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參考Emily Dunn, Lightning from the East: Heterodoxy and Christianity in Contemporary China, 2015, pp.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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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報導說:『“被立王”用詐騙來的錢購買打字機、油印機等印刷工具,指使骨幹建立秘密印刷點,油印吳揚明編寫的…近20種小冊子。』其中最多用的是《揭開伊甸園的秘密》及《權柄與順服》。又說:『“被立王”主要在邊遠農村、城郊結合部活動。』72東勝之窗,被立王,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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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吳揚明的所作所為來看,我們實在看不出他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從他被審問時的口供可知1983年他去河南只是為想當個團體的頭目。回來後他跟著胞兄也是為這目的。86年11月他已想自己一個人去幹。安徽的公安局處長孫建新老早就預言他早晚一定會走到萬刧不復把自己送入墳墓的地步。看他誘騙少女時說了多少謊言,誘姦及強姦了多少女信徒,對不順從的受害人多施暴力等就看出他不是一個已重生得救的人。約翰一書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子住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在此,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就顯出來了。』神的兒女是不習慣犯罪的。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也絶不會像他那樣自稱是基督的再世、耶穌的再次降臨及真神的化身。初世紀的教父們都不以在異端團體裡受過浸的人為已重生的基督徒,而吳揚明是個異端及邪教的發起人,他怎會是個重生得救的人!他只是一粒撒在麥子中間的稗子。他與所謂的“呼喊派”的人來往只是為着他個人的目的而已。看他所教導的便看出他沒有領受“呼喊派”的教導。他的資訊主要是鼓吹末日將到,他自己將要來作王管理一切,而不信他者將要滅亡等,與“呼喊派”的中心教導要在生活中活出基督,且成為祂的複製和翻版等有何的不同。

 
四 趙維山逃到河南及包裝楊向彬為“全能神”為下達神諭

1991年5月8日趙維山在永源鎮的主要聚會點──永源村的伊海濤家──召開一次似乎是帶頭人的特會,從上海、河南、山東和哈爾濱都有人去參加。這事被發現是因在該聚會前哈爾濱三棵樹火車站的鐵路員警發現一批很可疑的人而追查出來的。當晚,公安等突襲伊海濤家,抓捕了20多人,包括伊海濤及趙維山的妻子,而趙維山和竇春生等卻從後面的小窗逃脫了。結果,除了幾個主要的信徒被判處2到3年勞動教養外,其他人都放了。他的妻子付雲芝也被進行了3年勞動教養,而在96年正式與趙維山離婚。自此永源教會被當地政府定為非法組織,並被查封。據伊海濤在90年代末再被抓捕時透露,趙維山等當時逃了去河南。趙維山在河南的鄭州附近認識了楊向彬。據控方說趙維山在永源鎮聚會時,每晚聚會都不開燈且窗外音響震動經常到半夜以致影響鄰居的。這也證明他不是“呼喊派”的人,因“呼喊派”的人都不會這樣聚會的。在此再說一遍,“呼喊派”這名是政府加給接受李常受教訓的人但他們自己是不接受這名稱的,因每位信徒都會呼求主名,而他們並不認為他們的呼求主名是過度的,雖在80年代初在國內因久旱逢甘露有時他們的呼求可能會過度了。

維基百科(Wikipedia)在介紹楊向彬時說:『楊向彬,女,山西省大同郡西坪鎮人,1973年11月18日出生。楊向彬1990年前後高考落榜,精神受到嚴重刺激而患了精神病,後被人帶進教會信奉耶穌,此後,加入“呼喊派”的聚會,期間結識了時任“呼喊派”骨幹趙維山並非法同居,兩人於1993年12月8日在河南開封結婚。1995年7月7日楊向彬生一子趙明(註:此事幾乎無人知道,只有忠實信徒、從少帶大趙明的“小雨”或“小宇” (屬靈名字) 無意中發現)。楊向彬常對信徒說自己被聖靈感動見到異夢異象,還終日講解她的異夢、異象和啟示。1991年下半年,楊向彬在河南以“聖靈作工”的名義寫出了“神話”(註:她的話是以『我』自稱來代替神的)。“神話”中將信徒分為神長子、神眾子、子民、效力者等各種等級。』73維基百科,楊向彬,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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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楊向彬一定是加入了從程有一夥分裂出來而被趙維山所派的骨幹吸取過去的那批人。她的精神病應該有邪靈攻擊的成分,而她的所謂“神話”應該有邪靈說話的成分。當時各信徒對比這“神話”,發現自己都有可能被淘汰。此“神話”一出,眾教徒惴惴不安。但在91年底,她又寫了另一篇“神話”,『宣告信徒成為“子民”,稱此前為“效力者試煉”,並宣告結束“能力主”(註:即趙維山),改信“神本體”。從淘汰對象到可能升天堂,眾信徒轉驚為喜,開始死心塌地的信奉“神本體”。“神本體”分為“全權”、“全成”、“全備”、“全榮”、“全勝”、“全智”、“全尊”、“全貴”等神(註:除趙維山外,其餘7位都是女性,有點像諾斯底或智慧派 (Gnosticism) 所說“豐滿”裡的分神體)。楊向彬為“全成神”,主要工作仍是寫“神話”,而趙維山為“全權神”,負責管理教會。1993年夏,趙維山在河南汝陽召集教徒聚會,借用“神話”將楊向彬推為“獨一真神”,開始大力“包裝”這名女子,鼓吹她就是替神說話的“全能神”,是第二次道成肉身(註:韓國統一教的文鮮明也是這樣宣稱自己)的“女基督”又稱“全能神”(註:另稱“實際神”),是從東方直照到西方的閃電。此後,信徒的主要聚會活動就是讀“最新神話”,聽“神”的“講道錄音”。』73維基百科,楊向彬,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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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趙維山在1993年夏的轉變。楊向彬從“全成神”被他包裝為獨一的“全能神”,為“女基督”,而“神本體”中的其他6位女士都要退位。對此,有報導說:『1993年夏天,趙維山在洛陽汝陽縣一名女教徒家召開同工會,向信徒們“見證”楊向彬成為“全能神”的過程。中原某省早期的“全能神”信徒“靈慧”(化名)回憶,大家在一個房間裡面(註:有說十多人在一窯洞內),坐在一排一排長凳子上,趙維山和“女神”面對着大家,「之前是“神本體”有好幾位,但現在只有一位,並且是女的」。趙維山向教徒解釋多個“神本體”只是一個步驟,「現在神已經道成肉身,並且是女的,就是楊向彬。」趙維山自己則是“祭司”。神第一次化為肉身是一名男性,所以第二次就要變成女性。「當時見證完了之後內心也挺高興的,因為覺得人家(註:即趙維山)說的也有道理。」“靈慧”說,後來才知道“全能神”和“祭司”趙維山是情人關係,兩人在1995年悄悄誕下一子,教內只有極少數人知道。』70起底邪教“全能神”:教主封情人“真神”暗中生子,壹讀,2016-10-08, 點擊瀏覽在阿城宗教局工作,又是趙維山的亞溝老鄉,和他接觸比較多,對他比較瞭解的趙慶芳一開始就有預感,這個不服別人、自己又有些才華的趙維山一定會幹出一番大事。又說:『他喜歡受人膜拜。』據警方摸底,此時“全能神”信徒分佈在黑龍江、山東、河南、安徽、河北、山西、內蒙等地,人數近5,000人。

控方說:『趙維山到河南登封焦歪家住長達3年之久,後住大治周雙喜家兩年之久。並從各地選出7名女子,起屬靈名如“全能”、“全備”、“全智”、“全真”、“全榮”、“全尊”等。在這7女子中,那一個叫“全能”的(鄧姓女子)懷孕後,趙維山就把她隱藏起來,並說她是“女基督”,就是今天的“實際神”。』2000年6月左右,趙維山又藉楊向彬下“神話”說自己是“聖靈使用的人”。又有人稱他為“大祭司”。面對警方的嚴厲打擊,趙維山感到惶恐不安。2000年9月6日,趙維山藉着偽造假身份,利用假簽字、假檔通過層層審批,得以出國,攜同楊向彬及兒子竄逃到美國,在那裡遙控指揮國內的信徒。逃到美國後,趙維山設立了一個7人的“監察組”(被人戯稱為“七長老”)。何哲迅(屬靈名稱“堅固”及“轉變”)自2000年被設立為“監察組”的組長。但在2007年他被趙維山撤職,因怕他權力過大,由“有靈”接任。央視網的報導說在“常受教”群龍無首時(註:只有從程有一夥分裂出去的那批人是群龍無首的),這兩位(註:即何哲迅與“有靈”)及其他從黑龍江奔赴河南安徽等地,把這批信徒發展為“全能神”的信徒,因此為“全能神”的迅速擴張立下了汗馬功勞。74內部爭權奪利全能神”邪教金字塔結構轟然倒塌,中央網,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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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何哲迅及一批核心被捕,他被判坐15年監。

可憐楊向彬被這位野心勃勃想藉神化她的趙維山所利用來擴大他的權勢。據認識她的人回憶,楊向彬整日瘋瘋癲癲、胡言亂語。醫學界定她的病為精神分裂症及妄想症,故有很多幻象幻聽。但看她所寫出來的那麼有文有路,且都與宗教有關,筆者認為她有被邪靈的攻擊,但絶大部分她是被趙維山所教唆及支配的。如此她就成了一個傀儡,被趙維山利用來藉文字及錄音下達所謂的“神話”,其實那些都是趙維山的資訊。

“全能神教會”能快速增長的原因是它的目標不是不信者,而是已信但不穩定的人。一向把各宗派裡的游離分子引到自己的團體比傳福音帶人得救的增長率高很多。趙維山在主的恢復裡待過一個多月,又把主恢復中很多從程有那夥分裂出去的人吸收過去,他就利用他對主的恢復一點表面的認識去迷惑在大陸眾地方召會裡那些分裂出去的、對召會有意見的、軟弱的、初信的、落單等的信徒。但他們也會向愛主的帶頭弟兄埋手,因一得着他們就可得着他們所帶領的整個團體。開頭最受害的是主恢復的各地方召會(以前稱“聚會處”及被人稱“小群”),因他們拿着主恢復出版的《恢復本聖經》和一些李常受的書籍作掩飾來傳揚他們的異端。從他們出版《聖靈引導人歸向全能神的見證》所列出那186位見證人的見證來看,那些人都是在1995至2003年從各宗派轉到“全能神教會”的,但其中只有3個原初是不信的。他們都是因輕信一些異象異夢而轉到該會的,而他們所作的見證中可能有很多是謊言。“全能神教會”打着末世主已回來的旗號去騙人。在那些年間,國內的基督教很混亂,要快速的得一大批游離的信徒跟隨他們不太難。他們以最不道德的方法傳教,甚至會把人致殘、殺死、禁錮;用臥底、恐嚇、撒謊及欺騙、對帶頭人挑撥離間、利誘、介紹工作或配偶等方法,還會大量用色誘。譬如他們會下迷藥把對方的眾人迷倒,把對方的衣服脫光,他們自己也把衣服脫光,然後男抱着女及女抱着男的為對方拍裸照,再來要脅他們入教。“全能神教會”還用豐厚的奬厲計劃,如拉來一名外教骨幹,直接獎勵人民幣二萬元,在教會中的地位也會隨之提高。74內部爭權奪利全能神”邪教金字塔結構轟然倒塌,中央網,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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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諭竟然講輪迴及與佛教殊途同歸-趙維山究竟得救了沒有

“全能神教會”是個十足的邪教,裡面有很多邪靈的工作,如在他們出版的《話在肉身顯現(選篇)》裡有一篇“神話”是很詳細的描繪投胎與輪迴的。作者把人類分成三類,說他們有不同的輪迴方式。第一類是外邦人,第二類是有信仰的人,包括猶太教徒、基督徒、天主教徒、伊斯蘭教徒和佛教徒,而第三類是跟隨神的人,即“全能神教會”的信徒。論到第一類人作者說:『有的人因着生前做了一些事、行了一些惡,在他受懲罰之後的再次輪迴,就是再次投胎來到物質世界,有的人會繼續做人,有的人就會投胎成動物。…人因在世犯罪太多受懲罰投胎成為動物7到12次之後,這個人受懲罰的次數已滿,再次回到靈界,他就會被歸到一個地方。這個地方的各種靈魂都已經接受過懲罰,都是準備再次輪迴投胎成人的一個種類。』論到第二類他說:『一個佛教徒,…當他離開人世之後,他肉體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他肉體的生命結束之後,他會回到靈界他原來的地方。他這個人是否能投胎轉世繼續他的修行,那就根據他生前的行為,根據他生前的修行。如果他這一生沒有任何劣跡的話,他將被很快送回到人間第二次輪迴,他又再次削髮為僧或者為尼。這樣為僧為尼3到7代以後,就說他的這個肉體生命按着第一次那樣的規律修行,然後肉體生命結束回到靈界,接受靈界的檢驗,檢驗之後沒有任何的問題,他就可以繼續回到人間,繼續修行,就是他再次進入佛門繼續他的修行。這樣3到7個輪迴之後,他再次回到靈界,回到他每一次肉體結束的時候來到的那個地方。如果他的各方面條件、他在世的行為符合了靈界的天條的話,他便從此就留在靈界,不再投生做人,也不會再有來在人間作惡而受懲罰的危險,不再經歷這樣的過程,而是在靈界根據他的情況擔任一個職務,他擔任職務這事就是佛教的人所說的“修成正果”。…在我們所講的這五個信仰的類別當中,基督教比較特別。基督教特別的地方在哪兒啊?他們是信真神的。信真神的怎麼被列在這裡了呢?因為基督教僅僅是承認有神,但還是抵擋神、與神為敵的。…真正能“被提”的人,也是經過了3到7個輪迴,然後死了以後就像睡了一樣來到靈界,…所有這些教派(註:即其上文所說五大宗教的猶太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和佛教)當中,他們所說的結局、他們所追求的結局與佛教的“修成正果”是異曲同工的,是類似的(註:即經過同樣3至7次的輪迴後能回到靈界當差役)。』論到第三類作者說信“實際神”的兩類信徒也有不同的結局:“效力者”這一類表現好的可升為“神的選民”,否則就要輪迴,而“神的選民”這一類也有可能會輪迴,但作得好的就不需再輪迴了。75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5冊14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全能神的最新發表: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十)

你看,這些話說出作者(應該是趙維山編寫的而非楊向彬)跟本上是個還未清楚得救的人。他倒像個佛教徒或更像個講五教合一的“天道”(或稱“一貫道”,前身是“白蓮教”、“摩尼教”)教徒。他竟說基督徒的好行為與佛教徒的“修成正果”是一樣的,而他們所要輪迴的次數也一樣───3至7次,有別於不信者的7至12次。趙維山不知是否從開始傳道時就是這樣,或是他後來一直被魔鬼迷惑至此。然而這篇資訊的大題目是 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但這篇資訊否認神生命的拯救,好像主的救恩不完全,需要人靠自己的修行來拯救。論到救贖作者是沒有問題的,如他說:『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76全能神教會,國度福音經典神話選編,2部分7篇,耶穌的救贖工作到底是不是結束時代的工作;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36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選篇):作工異象 (二)但在生命的拯救上趙維山是完全外行的。羅馬書五章十節說:『…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以弗所書一章十九節說到有一個何等超越浩大的能力在信徒裡面運行,使教會(或召會)成為基督的滿豐(一23),『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三19),『達到了長成的人,達到了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四13),『作榮耀的召會,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這類的病,好使她成為聖別、沒有瑕疵』(五27),『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1)等。趙維山只學會主恢復中的一些屬靈名詞,對主恢復的精華(專講生機的拯救)卻一竅不通(所以怎能說他是從“呼喊派”出來),才會說信徒像佛教徒一樣要修行,還說因人的惡性太強烈,基督需要第二次的道成肉身來征服、審判及刑罰人,包括信徒。他不知信徒裡面有個『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自然的被神的生命所規範而不需靠自己的意志來改良自己。

在另一篇論到輪迴的信息中,講者說:『茫茫世間,滄海桑田、桑田滄海,不知多少個輪迴,…來到這個世界中的人都要經歷生與死的過程,更多的人經歷了生死輪迴的過程,活着的人不久即將“死去”,而“死”了的人又即將回來,這些都是神為每一個生命體安排的生命歷程。然而,這些歷程與輪迴正是神要讓人看到的一個事實:…』77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3冊20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選篇):神是人生命的源頭

光在《話在肉身顯現(選篇)》裡就有203篇道或信息,而在全本《話在肉身顯現》裡有共1,560頁,約120萬字。神會那麼囉唆講那麼多道嗎?而且那些資訊一讀就知道是人寫的,毫無生命供應,只是一派胡言。

 
  “全能神教會”不是從“常受主派”演變出來的

還有一點證明“全能神教會”不是從“常受主派”演變出來的。趙維山根本否定李常受的工作。他說:『若沒有這步新工作的開始,你們這些大佈道家、講道家、解經家以及所謂屬靈偉人說不定要發展到什麼地步呢!沒有這步新工作的開始,你們講的還不都是那些老掉牙的東西嗎?…你們所說、所做的還不都是老人的遺囑嗎?還不都是老人臨終前的囑託嗎?你以為你們做的超過歷代使徒、先知,甚至超乎萬有了嗎?這步工作一開始就把你們崇拜常受“追求作王登寶座”(註:應指追求作得勝者)的工作給制止住了,把這些人的囂張氣焰給剎住了,讓人無法插手這步工作。』78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10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選篇):稱呼與身分的說法又說:『就如常受、倪柝聲他們作的工作都是在帶路,或新路或老路都是在不超出聖經原則的基礎上作的工作,…可以說,他們的工作都是在守聖經,都是在聖經裡找路,根本沒有一點新的進展。…人並不能從他們的作工中找着神現時的心意,更不能找着末世神要作的更新的工作,因他們所走的仍是老路,沒有更新,沒有進展,…像他們這樣的帶領法若是持守下去,聖靈永遠作不了新的工作,永遠不能將人從規條裡釋放出來,也永遠不能把人帶入自由美好的境界裡。』79全能神教會,各宗派首領被神話語征服的鐵證,1冊11篇,全能神的話語使我歸服神前;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25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道成肉身的奧秘(一)『不說撒但將人敗壞到什麼程度,就人裡面的“常受定律”“勞倫斯的經歷”“倪柝聲概論”“保羅的作工”已將人裡面佔得滿滿登登,神根本在人的身上無從插手作工,…』80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31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作工與進入 (三)『在以往的時代之中,神說「不曾有一個人被我選中,都被我的無聲之信回絕了,因為以往之人並不是專一地事奉我,所以我也不專一愛他。人將撒但送他的“禮品”又反過來“上交”給我,不是誣衊我嗎?」這話怎麼解釋?正如神說的「凡屬恩賜都來源於撒但」。在歷代的使徒先知當中,他們作工全憑着恩賜,神正是利用其恩賜在歷代以來以至於到如今作他的工,所以說,凡屬恩賜之人的事奉都是來自於撒但的,但因着神的智慧,「我以撒但的詭計作為我的襯托物」。因此神把有恩賜之人的事奉都說成是撒但送的禮品,因着是屬撒但,所以神才說成是「誣衊」,這不是無根據地給人亂扣帽子,而是有根有底地作合適的解釋,所以說「我並不表現我的反感之心,而是將計就計,將人的“禮物”加添在我經營的材料之中,之後在機器加工之後,我將其中的廢料全部燒盡」。這是神作工的奇妙之處,這一點最不符合人的觀念,因人都想不到,作王掌權的不是有恩賜之人,而是神所愛的無恩賜之人,足見常受、倪柝聲的想法或盼望都化為灰燼,這並不例外當今有恩賜之人。』81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2冊33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附篇:神話奧祕的揭示:第三十五篇說話的揭示雖然《話在肉身顯現》的作者說『常受能獲得我40年(註:其實李常受從1932到1997年都被主大用,豈止40年)的使用與作工』82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580頁,但畢竟該作者批評李常受及倪柝聲所講的是老掉牙的東西,是老舊過時的,甚至是撒但送祂的“禮品”,而他們對祂的事奉是出於撒但的。

 
  “全能神教會”的異端與李常受之教導的分別

有人說“東方閃電”的教義與“呼喊派”的相近。這真是一派胡言,是沒有研讀過李常受著作的人所說的話。關於“全能神教會”的教導與李常受之教導的分別,只需說一兩點就夠了。首先,“全能神教會”否認神聖的三一,說:『因為你們被宗教觀念傳染得太嚴重了,宗教的傳統觀念你們接受得太深了,你們中毒太深了。所以,對這事你們也是中了流毒的,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現在你還信三而一的神嗎?這樣,你不覺得太累了嗎?但願你最好還是信一位神,不要信三位神,還是輕省點好,因為主的擔子是輕省的。』83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3冊51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選篇):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趙維山懂得用李常受常用的術語“三一神”及“三而一的神”就證明他在主的恢復逗留過(其實真正只有個多月),並學會一些主恢復常用的屬靈字眼。但這裡他完全否認李常受所說的三一神,或三而一的神。

李常受卻很看重神聖的三一,如他說:『子在父的名裡來並同着父而來。…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因此,說子來的時候將父留在寶座上,完全是不正確的。…子同着父來,靈不僅同着子來,且是子同着父的實際。』84李受受,約翰壹書生命讀經,32篇338-341頁他又說:『如果我們說是父單獨揀選並豫定,我們就破壞了神聖三一的互相內在和同時並存的真理。三一神的互相內在和同時並存,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若是子憑着自己單獨而來,這又破壞了關於神聖三一的素質,就是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的真理。…那靈不是憑着自己單獨作這種應用的工作,乃是作為子同着父而作。不然的話,這種應用也會破壞關於神聖三一之神聖存在的真理。在父計畫的工作裡,我們能說是父在子裡並憑着靈而作,但不能說是子同着父並憑着靈而作,也不能說是那靈作為子同着父而作。在神經綸的第二步,…我們不能說,父同着子並憑着靈作了完成的工作。也不能說,那靈作為子同着父完成了父的計畫。我們只能說,子同着父並憑着靈作了一切的工作,來完成父的計畫。我們也不能說,父成為肉體,父在肉體裡生活在地上。不僅如此,我們也不能說,父上十字架,為着救贖我們而死;也不能說,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父耶穌的血(註:徒二十28 是例外,但那裡也只暗示神的血,不是父的血,來表明神如何愛祂的召會)。我們必須說,這血是神的兒子耶穌所流的。我們既不能說,父在十字架上受死,也不能說,父從死人中復活。…神是包羅萬有的神聖名稱。使用這包羅萬有的神聖名稱,總是正確的。要使用附屬的神聖名稱,如父、子、靈,我們就必須謹慎(註:即不能說父成為肉體,但能說神成為肉體等)。』85李常受,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70-72, 88頁

有人卻引以下一段趙維山或楊向彬的話來證明李常受否認三位一體,然後證明“東方閃電”是從“呼喊派”演變出來:『無論何時不能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說法,這是千古罕見的謬理,不存在!…常受還這樣說,「我說的三一神是最準確最把握的,因為我有聖經根據。」在聖經舊約裡沒有什麼聖父、聖子、聖靈之說,只是耶和華獨一真神作工在以色列。因着時代不同而稱為不同的名,但這並不能證明一個名就是一個位格,這樣神不就有無數個位格了嗎。』86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555 頁留意在這段引話中李常受絶沒有否認神的三一性。他說『我說的三一神』就說出他相信神是三一的。但有人把他所說那段話的關引號“」”放在『之說』這二字之後,而非在『根據』之後,企圖完全扭曲這段話。從李常受30年代就開始出版到1997年,他的著作都是承認神聖的三一的。他作主編而出版的《恢復本聖經》譯本在創世記一章一節中『神』這字的註解就說這字是複數說出神是三一的。但在以上趙維山卻說:『無論何時不能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說法,這是千古罕見的謬理,不存在!…在聖經舊約裡沒有什麼聖父、聖子、聖靈之說,只是耶和華獨一真神作工在以色列。』筆者不知李常受有否說過趙維山所引的話(他引這話像是以自己為神的身分來貶斥李常受),因李常受是個太多產的作家。

又有人說“東方閃電”有好些字眼(即屬靈名詞)是取自“呼喊派”的,如“三一神”、“三而一的神”、“經營”、“進國度”、“得勝者”、“吃喝神的話”、“實際”、“老宗教”、“國度時代”、“過教會生活”、“變化”、“靈、魂、體”、“包羅萬有”、“建造”等。但在他們的著作中,除“經營”和“國度”這兩字眼外,其他字眼的使用率都極低。“常受”這字也可能用過不到10次(重覆引用不算)。趙維山實際留在所謂的“呼喊派”裡的時間也有約一個半月,對聰明的人來說,一個半月內一定能學會所有這些字眼。但他只學到一些皮毛的字眼和作法,卻沒有學會李常受最常說的“神的分賜”、“包羅萬有的基督”、“活在靈中”、“活(出)基督”、“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那靈”、“複合的靈”、“七靈”、“地方召會的立場”、“基督身體的建造”、“法理的救贖和生機的拯救”、“神性與人性的調和”、“神成為人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而非在神格上成為神”、“基督三個時期的豐滿職事”、“活出新耶路撒冷”等字眼。不少網站引李常受的《行動》一書來證明“東方閃電”的教義與所謂的“呼喊派”的相似。但李常受並沒有出過一本書叫《行動》。在他一本叫《關於主今日行動的交通》的第56-57頁(非以訛傳訛的65-67頁)中他說:『僅僅教導人關於祭壇周圍的事,基督十字架的事,還是太膚淺了。我們需要往前到關於三一神更深的真理,進入祂首要、最高的屬性,就是祂神聖的三一。祂神聖的三一比祂的能力、祂的愛、甚至祂的生命要高得多。我們必須學習關於祂三一的事,就是神格───父如何化身在子裡,子如何實化為靈,這樣的靈如何是子的實化,也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這樣高啓示的話很有可能不是基督徒的趙維山能說得出來嗎?“東方閃電”的教義怎會與所謂的“呼喊派”的教義相似!

最被人質疑“東方閃電”是從“呼喊派”演變出來的是以下的一段“女基督”所說的話(實由趙維山說,但有人胡亂的說這段話是李常受說的):『聖靈在中華大陸所作的工作,…從開始呼喊耶穌,這是為了從恩典時代的耶穌走出來。就預先備選了一部分人,之後,再精選,緊接着在中華大陸呼喊常受。這是聖靈在中華大陸作的第二部分恢復的工作,是聖靈開始挑選人的第一步工作,是將人“圈”起來,之後等着牧人來牧養,利用常受這個名效了一步力,神自己親自作工,是見證“能力”這個名的時候,在這以前是預備階段,所以不分對錯,在神計劃中不算正題,神親自作工是見證“能力”這個名以後,從此正式開始了神在肉身的作為。借用“能力主”(註:有人說這個“能力主”就是李常受,但趙維山是把這名銜專用在自己身上的)這個名,這三個字把所有不順服的人都管住,…可以說這一步工作,是神作那麼多工作的核心。』87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470-471 頁
仔細分析這段話如下。作者的意思是,神首先藉呼喊主名的實行分別了一班人出來,使他們從恩典時代出來,好進入國度時代。然後從這班人(即“呼喊派”)中精選出在河南那一批尊稱李常受為“常受主”(不是文中所說的『呼喊』而是尊稱)的人。這是聖靈第二部分的工作,但卻是挑選人的第一部分工作,因這批尊稱李常受為“常受主”的人中有部分分裂了出去而最後去了“東方閃電”。這就是將人圈起來等候『牧人』(即他,趙維山)去牧養,而這是神藉常受這名來效力把人加給“能力”(即他趙維山,因他的屬靈名稱是“能力”,而他又自稱為“能力主”)。在趙維山以前的都只是預備時期,不算正題。從此才開始神第二次道成肉身(即“女基督”出現)的時期,而藉“能力主”把不切不順服的人管住才是神工作的核心。

趙維山還不讓人讀聖經,只要讀他所寫的話。他說聖經老舊、已過時,也是神新工作的攔阻。他說:『不管以往聖經對人的幫助有多大,但到現在,聖經成了神最新工作的攔阻。…誰能將打破常規的、將這更大更智慧的工作記在這部老得發了黴的書裡呢?…你得明白現在為什麼不讓你看聖經,為什麼在聖經以外又另有工作,為什麼不在聖經裡找着更新、更細的實行,而是在聖經以外又有了更大的工作,這些都是你們當明白的。…否則,你仍會崇拜聖經的,那你就不容易進入新的作工裡,就不容易有新的變化。既然有了更高的道,何必研究那低的過時的道呢?既然有了更新的說話、更新的工作,何必還活在老舊的歷史記載裡呢?…今天你不用看聖經,因為聖經裡面沒有什麼新的東西,都老舊了。…當新的工作開始時,它們是已過時的書。』88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38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聖經的說法(一)又說:『所以,就新約“生命之言”即“使徒書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歷史書籍,都成了“老黃曆”,就這樣的老黃曆怎能把人帶入新的時代呢?這樣的老黃曆再能供應人生命,再能將人帶到十字架前,還不都是過時的嗎?還不都是無價值的嗎?所以,我說你不要再迷信那老黃曆了,這老黃曆太“老”了,不能把你帶入新的工作之中,只能是你的累贅,不僅不能把你帶入新的工作中,帶入新的進入中,反而把你帶入舊的宗教堂裡去了,那你信神不是倒退了嗎?』89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選篇),4冊41篇,神末世隱祕降臨發表的說話 道成肉身的人子在眾教會行走時的說話:聖經的說法(四)趙維山對聖經的態度使你懷疑他是否一個重生得救的人。

但對比李常受極之寶貝聖經。他一切的解經及召會生活的實行都基於聖經,甚至基於聖經的原文。倪柝聲也是。所以主的恢復是奠基在聖經上。在臺北的信基大樓有個“主恢復的陳列館”,門口放了一塊大的石頭,上面刻着:『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因此,若有人說趙維山原初乃是所謂的“呼喊派”的骨幹,這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參-“常受主派”

一 控方與辯方
二 1979-84年在河南所發生的事
三 1985-86年在河南所發生的事
四 1987年春節在河南安陽市的全省同工聚會

1 程有看見人人都是基督
2 安陽的全省同工聚會及“中華大地之父”這名稱的由來
3 辯方對安陽聚會的好評
4 “拜父派”這名稱的由來
5 安陽的聚會在真理和實行上都沒有異端的成分
6 稱李常受為主不算違背真理如加上足夠的解釋
7 稱李常受為主亦是因尊敬和感激

五 題到『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的教父著作
六 論到信徒每位都是基督的聖經根據及教父與倪柝聲的有關著作
七 稱信徒為主的聖經根據
八 1987當年安陽聚會後所發生的事

1 控方對程有等不道德的指控
2 辯方對以上不道德指控的回答
3 程有等被捉拿的原因
4 控方對程有等稱主稱王的指控
5 辯方對稱主稱王指控的回答
6 此段小結:到被捕時,程有等所說及所作的都沒有異端或邪教的成分,但有危險性

九 1988-2007年在河南跟隨程有等人中所發生的事
十 1991年招韋平的報導及李常受的快速反應
十一 李常受的教訓被富勒神學院及CRI檢驗過證實完全合乎真理
十二 招韋平的報導詳情與其內容的分析
十三 中華大陸行政執(或職)事站

一 控方與辯方

有人認為“呼喊派”是指“常受主派”。這是錯的。“呼喊派”是1982年就有的名稱,而正式被政府使用是在1983年5月,是指所有跟隨李常受之教導的信徒。這點連李常受都承認(見附註37),但“常受主派”是在1988年之後才有的。因資料有限,要追蹤“常受主派”的來龍去脈,我們真需要有像學者追蹤某古卷是否出於某教父的精神,例如有些學者懷疑一個形態論的著名異端者Praxeas是否真有其人?因此我們也要追查是否真有人呼求過李常受的名,以及當時發生的是聖靈的工作還是異端的?為此我們必需聽控辯雙方所說的來對正。我們故且稱《解剖“毒瘤”》及《關於清理程有異端邪教》的作者們為控方,而《對《解剖“毒瘤”》一書的駁正維護主恢復見證的純潔》的作者們為辯方,雖辯方也有很多反控控方的話。因《解剖“毒瘤”》中有關部分的話都重覆在《關於清理程有異端邪教》出現,故以下的控方是單指《關於清理程有異端邪教》的作者們。

  1979-84年在河南所發生的事

“常受主派”源於河南省的魯山縣。1979年河南魯山縣的王新才在廣州取了好些倪柝聲及李常受的書籍,於是大復興臨到河南魯山縣的一帶地方。稍後,在當年秋天吳崇三老弟兄從蘭州回魯山看望聖徒時看見當時復興的情形,就設立了5位長老和8位執事,而王新才及張雲鵬為其中的兩位長老。關於當時復興的情況,有當地不屬地方召會(或稱聚會處或主的恢復)的聖徒所作的見證如下:『魯山教會聚會處的長老王信才(註:應是王新才)、張雲鵬,有奮興的恩賜,他們組織百縣傳道人聚會,魯山教會大復興。王信才和張雲鵬在河邊搭着帳棚,連續三天三夜,為成群結隊的初信者施洗。』36“我們不是邪教”-河南省方城家庭教會傳道人田敏閣、蘇德安的見證:『1983年夏天,公安局將領受李常受資訊的家庭教會定為“呼喊派”,將不參加“三自”教會的傳道人,也劃為“呼喊派”。』,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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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可見當時復興的程度。在魯山有一位在1972年得救名叫程有的弟兄在路德會聚會,也被路德會設立為長老,而王新才也在路德會聚過會。王新才得復興後,就完全轉到主的恢復中。程有則從1980年轉到地方召會聚會。他對當時主恢復的聚會如鹿切慕溪水,但王新才因程有在路德會作過長老,就不准他參加他們的長老執事聚會,也不設立他作長老或執事。但程有覺得那聚會太有享受,就什麼都不管,只要能參加就行。所以在一次成全訓練青年聚會後,他問張雲鵬老弟兄說:『我在路德會封立的長老算不算了?』張老弟兄立即反問他:『土匪連長在國軍裡算不算?』

1983年6月1日,為打擊“呼喊派”,公安局把河南省的負責弟兄全都抓進監獄,包括魯山的王新才和張雲鵬及葉縣的白受恩(原名白書謙)。光在葉縣就有上百人被捉拿。他們大多數在經過審查之後被釋放回家。葉縣有五位召會中的長老繼續關押在縣看守所裡達一年之久。一年之後才被正式逮捕,並被迅速判了嚴重的刑罰。他們的刑期少則8年,多則15年。白受恩亦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在魯山也有十多位被囚。在這時期,各地方召會的弟兄姊妹變得群羊無牧。

控方說:『從83年6月開始,一直到11月份,社會上的嚴打運動,使召會的公開聚會生活完全停止。…就在這種背景之下,程有抓住了機會,找了幾位剛從學習班回來的弟兄,鼓動說,家貧出孝子,國難出忠臣,現在誰是提摩太,該是出頭的機會了。在他的鼓動下,馬樓公社路南片有一處召會恢復了聚會。接着他們提出了口號,我們要前僕後繼,第二次恢複,爭取也坐監,以顯示自己也是提摩太式的接棒人。』

辯方說:『經過一段冷漠的生活,一部分聖徒靈裡感到無法再如此下去。就自動產生負擔,為恢復召會生活,來在一起聚會。週週禱告,享受主的話,尋求主的帶領。這樣的生活持續半年之久,其中一位領頭的就是程有弟兄。從 84年開始,程弟兄背負着主工作的責任,陸續釋放了《認識召會》、《新約的職事》,《什麼是召會》、《敬虔的奧秘》、《地方召會的信仰與實行》、《包羅萬有的基督》、《金燈檯的終極意義》、《變質與恢復》、《正當召會生活的恢復》、《權柄與順服》、《事奉殿與事奉神》、《教會的事務》、《工作的再思》、《長老治會》等資訊內容。他帶領弟兄姊妹,認識真理,為着神經綸的目標——基督與召會。為了顧到監裡的弟兄,程弟兄曾給住監的王新才弟兄寫過兩封信,將主的祝福和召會生活的實行交通給他。其中一封,後來整理成一本資訊,就是眾所週知的《今日見證》。』

程有可能約在84年初首先恢復他家鄉馬樓那片地的聚會。然後辯方又說:『84年7月魯山的幾位弟兄到葉縣(註:很近魯山)設立祭司體系。』

對於這段時期,辯方有位TH弟兄作見證說:『79年聖靈的工作,逐漸帶來了復興,但83年的風波給神的兒女信心造成了破壞。直到84年7月召會生活才慢慢又得到一些恢復。到冬季弟兄們帶領實行祭司的體系。開始述說家譜,也就是找到自己的出處,找着是從誰得救的,就從誰得到餵養。各歸本纛,編組成軍。也就是看見我們人人都是祭司,都應當有負擔為神的兒女禱告。』

辯方另有位G弟兄作見證說:『因復興作得太外在(註:指只知呼求主名),帶來了政治的逼迫,當時主要帶領弟兄全部被捕,因着留下弟兄們對真理認識不夠,就不知何去何從。因此召會的實行在這一段就是空白。直到84年召會生活才漸漸得到恢復。秋季弟兄們帶領實行祭司體系,當時從同工到弟兄姊妹都述說家譜、讀烏陵土明、各歸本纛、各盡功用。同工有同工的事奉,弟兄姊妹有弟兄姊妹的事奉。弟兄姊妹都編組成軍為福音禱告、彼此看望。當時弟兄姊妹人人都盡功用,因此個個都是喜樂洋溢,召會生活逐漸得到恢復。』

從以上我們讀到從1984年的秋冬程有就帶領信徒實行祭司的體系,而他們實行的結果是『述說家譜、讀烏陵土明、各歸本纛、(編組成軍)、各盡功用』。『述說家譜,…就是找到自己的出處,找着是從誰得救的,就從誰得到餵養。』『讀烏陵土明,就是點着名字,為每一位聖徒代禱。從靈裡感覺被代禱的人名字是發光還是發暗。』所以讀烏陵土明就是在禱告時讀出聖靈要你如何帶領你所代禱的人。『各歸本纛時,對付了流蕩的星,把跑着傳道的先生們打掉了。』因此各歸本纛是不要到處跑的傳道先生。而編組成軍是把弟兄姊妹編成一組一組的為福音禱告及去看望,如G弟兄說的『弟兄姊妹都編組成軍為福音禱告、彼此看望。』其結果是『當時弟兄姊妹人人都盡功用,因此個個都是喜樂洋溢,召會生活逐漸得到恢復』。

三 1985-86年在河南所發生的事

控方說:『到85年,他們(註:即程有一夥)到各地看望,逐漸認識了各縣、市的負責人,程有喜愛自誇,別人不願往前站,程有就成了眾召會的“使徒”了。』似乎從85年開始,程有就在魯山及葉縣以外的地方設立同工。

控方又說:『程有在起初階段,還總想得到被囚同工的印證。85年7月10日,他聽說一位被囚弟兄蒙特許回家探病母,就在夜間帶四個隨從,到弟兄的住處,高聲高調地表白自己興起的工作,…還說:「弟兄們被囚了,我們要作提摩太進行第二次的恢復,我們要前仆後繼,爭取也坐監。」那位探家的弟兄感覺程有的靈如此高傲,自己又得很快回獄,就善意勸解道:「世人愛喊口號,報態度,但主裡的弟兄不這樣作。請不要講前仆後繼,因爲我們雖然被囚,但沒有殉道,刑滿還能回來,你們也可以探監交通。若講前仆後繼,容易被迫害我們的人抓把柄。也不要說爭取坐監,因爲我們是爲服事主、服事召會遇見的,不是故意爭取的。更不要偏激,走過頭路,免得落入撒但的圈套裡。至於你們的服事,要等十年以後,同工弟兄們釋放回來了,看看你們的果子如何。再設立印證主所給的奴僕,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看果子認樹。」程有等一夥人看討不到什麽,只好離開走了。』

從以上各段可見當時因着程有及他同工們的帶領,魯山及鄰近一帶地方確實是相當的興旺,而直到1985年7月10日他們所作的還是沒有多大問題,因沒有聽到那位被囚的同工有多大的責備。我們也看見當時程有及他的幾個同工是很火熱的,冒着被囚的險去事奉主。我們很難說程有的服事是出於野心或是出於雄心,因我們人都很攙雜,常是兩樣都有。可以說人人都有野心,但屬靈人會靠內住的那靈把野心像刮鬍子一樣天天刮掉。

控方再說:『在1985年秋季開始,(程有)就在全省範圍內,一個專區找出一個忠於他的人,職分名分叫做“門”,意思是守望者。…同年,在伊川縣秦錦濤家開始全省聚會,當時有將近40個縣弟兄參加(一縣2至3人)(註:即合共約100人)。會中讀一本書名《祭司體系》,把程有本人讀成“大祭司”,並在各縣設立“祭司體系”;在魯山,他設立了10大祭司,6大同工。』這裡說在1985年秋冬在伊川有第一次的全省同工聚會。對於“門”,辯方沒有解釋,應該不是些重要的事。在這各縣的同工聚會中,程有把祭司體系的實行從魯山及葉縣推廣至全河南省。

接着,藉着追求《工作的再思》和《地方召會的信仰與實行》,他們看見地方召會的範圍應以政府最小的行政單位為立場,也就在85年(應該近年底,在另一次的全省同工聚會中追求《地方召會的信仰與實行》後)設立了以鄉鎮為範圍的地方召會,並在86年秋冬追求《工作的再思》後改作以一個村莊為範圍的頂地方召會。可能因此程有就叫(即設立)很多人去事奉,即各地方召會都有幾個同工負責,而相信他當然也會交帶那些同工在各召會興起一組一組的人去禱告和看望。這應該就是辯方所說的祭司體系。至於控方說『把程有本人讀成“大祭司”』,那可能只是反對者的觀感而已。

控方說,從1984年開始程有就在河南省各處設立祭司,而這作法是違背新約聖經所說信徒人人都是祭司。但這控告似乎不能成立,因從1984年秋冬程有開始設立同工,但他所作的祭司體系不是只有同工才是祭司如控方所說的。他乃是建立一個體系使人人都是祭司,如辯方G弟兄的見證說:『同工有同工的事奉,弟兄姊妹有弟兄姊妹的事奉。弟兄姊妹都編組成軍為福音禱告、彼此看望。當時弟兄姊妹人人都盡功用,…』1984年程有在葉縣設立了6位同工,1987年多加一位,而在魯山在1985年他也設立了6位同工。40關於清理程有異端邪教,(2).五;對《解剖“毒瘤”》一書的駁正維護主恢復見證的純潔,『王某…是其中六位之一』,『(Y弟兄的見證)我是七位同工中的一位』1985年程有開始在河南的其他地區設立同工。在王紅杰律師訪問程有的錄影中,好像程有那種的設立同工不是像在聚會中當眾的宣告那樣很正式的。他只是對被他所安排的人說:『你們可以就近不就遠一起禱告事奉神,基督是元首,我們是祂身體。聖經上說那裡有三兩個人同心合意那裡就有我在你們中間。那就是一個祭司的體系,你們幾個弟兄就可以在那附近有一個聚會,有個禱告,服侍主!』41王紅杰,教會中的驚天冤案,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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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的是要在各處恢復聚會及建立新的聚會或召會。

辯方的G及TH弟兄分別作見證說:『聖靈的工作總是一直往前的,弟兄們藉着享受《工作的再思》和《地方召會的信仰與實行》。看見地方召會的範圍應以最小的行政單位為立場,也就在85年設立了以鄉鎮為範圍的地方召會,86年秋冬的全省集會中改作以一個村莊為範圍的頂地方召會。』『到86年秋冬弟兄們藉《工作的再思》設立了以村為範圍的頂地方召會,藉著聖靈每步的帶領,紮實了召會生活的實行。』

控方說在1986年程有把浙江龍港弟兄姊妹為河南魯山被囚的弟兄們所奉獻的那三萬七千元揮霍掉,而辯方說那筆錢的一萬多用來買了一部影印機,餘下的買了很多昂貴的墨水匣,及奉獻給同工。但此用法似乎沒有完全遵照奉獻者的原意。

控方指:『86年春節前後,他們在伊川縣某人家裡(註:這應該是在伊川第二次的全省同工聚會),一次就有數百人參加(註:比85年在伊川的全省同工聚會人數約100位多很多表示到此時工作更興旺)的60多個縣市(註:上次是將近40個縣)的代表大會。』

四 1987年春節在河南安陽市的全省同工聚會

控方說:『之後(註:即在86年伊川的同工大會後),撒但攻擊程有的心,使他覺得當“使徒”不解癮,最好是作起“父王”接受敬拜。』又說:『1985年至1986年期間,在伊川、葉縣、安陽有他們所謂的“認父聚會”,並在各地設立所謂的“主”,這些“主”又稱爲“新郎”,並配“新婦”伺候,有多人發生不正當關系,敗壞了許多人。在他們的集會中,把人高舉稱高舉基督,會中跪拜、親嘴、狂呼亂叫,男女界線不分。1986年(註:應該是1987年),在安陽全省集會中,程有也正式成爲全省的主,讓衆人敬拜。』從這裡看,認父一事應從1986年春節在伊川第二次的同工大會之後,但其它許多的資料顯示認父的事是在1987年春安陽那次聚會開始的,如控方有一段說:『1987年初他作了一個夢,聲稱從神那裡得了大啟示,說神已膏他作“中華大地之父”。但這樣的說法,立即遭到同工弟兄們的斷然拒絕。碰壁之後,他還不死心,竟然離開魯山教會的同工,自己跑到安陽市召集其它各地教會的負責人聚會。在聚會中他先是聲稱自己是魯山教會來的同工,接續前面弟兄傳揚國度的福音,然後就開始傳講他從夢中所得,他是“中華大地之父”的所謂“大啟示”。他稱那次聚會是“認父的聚會”。在那次聚會中,葉縣的藍強石表態積極接受程有為父,程有就立他為“河南省的父”。藍強石又在河南省的各縣、市、鄉、都設立所謂的“父”。』

似乎85至86年在伊川和葉縣的“認父聚會”是認屬靈的父親,即誰帶你得救的,而87年那次的是認帶頭的弟兄們為父,如藍強石認程有為父即認他為牧養自己的。而從辯方所說的『86年的祭司體系編組成軍編掉一批』,可推測到當程有等在伊川和葉縣還在推動祭司體系的編組成軍及認屬靈的父親時,後一事可能叫有些人受不了而離開。其實找出誰是你的屬靈父親,無論是藉福音把你生出來的,或把你領養的,都沒有違背聖經。保羅以提摩太及提多為他的屬靈兒子,又以在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及在哥林多的信徒為他屬靈的兒子。使徒保羅說:『你們在基督裡,縱有上萬的導師,父親卻不多,因為是我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生了你們。』所以帶人得救的人就作了被帶得救者的父親。另一面,一個區的負責弟兄或弟兄們就是該區所有信徒的屬靈父親,他/他們該照顧該區內每一位信徒的每一方面,儼然像一個家庭中的父母,竭盡一切地照顧自己的孩子。但若叫被照顧的人稱呼照顧他們的人為父,說『父啊!』則是很尷尬的,可能心領就夠了。

四1 程有看見人人都是基督

到了1987年初,控方說程有作了一夢,夢見神已膏他作“中華大地之父”。對此程有及辯方都不承認有此事。筆者猜可能程有當時是說他看見一個異象而非作了一個夢。他的異象可能是關於設立權柄的事。在成立了那麼多的地方召會之後,他就要設立一些負責的弟兄,否則各地的召會就會有混亂的事出現。但他可能覺得自己不夠資格設立長老,所以就設立一些作代表權柄的人,帶着“父”的身分。另外,他的異象可能還包括他看見每位聖徒都是道成肉體的基督,即基督在肉體的顯現和活出,就如保羅所說『我活着就是基督』。他把他所看見的與魯山的同工們(註:可能就是控方的Y、Q、F、L等弟兄們)交通,但他們不能領受。控方說程有稱他們為“悶星蛋”及『不肯承認自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李常受也說過召會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在論到林前十二章十二節時,他說:『基督也是這樣;祂自己是頭,祂的召會是身體,頭如何是祂,身體也如何是祂,頭和身體都是基督。…可以說,召會是主第二次的成為肉體,像拿撒勒人耶穌是祂第一次成為肉體一樣。』42李常受,在基督的身體裡與神同工,66-67頁;認識生命與召會,102、105、113-4、117、120-2、147、208-9頁,臺灣福音書房但這與文鮮明、吳揚明、楊向彬等說自己就是第二次來到世上帶進末日的基督不同。)“悶星蛋”的意思可能指屬靈竅門未開的人。論到這些同工,程有早就說:『那時配搭的同工們也不夠同心,不能體貼負擔。』『配搭的同工們摸不着負擔,只在外面打轉轉。不是同心合意執行聖靈的托負,乃是天天找錯、拆臺。…如此看來,今天他們起來定罪(註:指員或貟某、秦某、方某等;可能就是控方的Y弟兄、Q弟兄、F弟兄和L弟兄;他們似乎是2005年年底時在魯山的帶頭人43關于清理程有異端邪教(2),最後一行的簽署為:『河南弟兄們,2005年年底』(點擊瀏覽);對照 對《解剖“毒瘤”》一書的駁正維護主恢復見證的純潔 在引用這一大段話時之最後一行的簽署為:『河南配搭服事的同工:Y弟兄,Q弟兄,L弟兄和F弟兄』(點擊瀏覽);  參考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1984年“呼喊派”判決書),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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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免不了的,其實,當初他們就沒有進來。被神擱置在聖靈工作的外面,…』似乎當時程有因多讀倪柝聲及李常受的書而在靈裡得着一些啓示,但魯山的同工們因心不夠及老舊就跟不上。結果從87年初開始,魯山就跟不上河南省其他地方的聖靈的水流。

控方說接着程有去登封找到一個21歲高中剛畢業一位姊妹的兒子。這人能領會程有是基督(或說是一位基督,因程有看每位聖徒都是基督)。於是『在87年農曆正月初7至正月15日,共8天,在安陽一聖徒家裡』他召集了一次全省的同工聚會。控方稱這次聚會為“認父的聚會”,又說在該聚會中他先介紹自己。其實那同工聚會是他召集的,似乎他不需要太多介紹他自己。魯山也有些同工去,但他們聽到程有還是將會講那些資訊就走了。辯方有幾位見證人說那同工聚會的內容是高舉基督的元首地位來突顯召會中的代表權柄以產生對他們的順服,目標為建造基督的身體,而權柄不是出於地位而是出於生命的,如辯方說『是由為父心腸牧養出來的地位』。論到安陽那聚會,程有在給王紅杰律師的訪問中說:『地上的人能成為神,神會成為人,我裡面有這樣的負擔來交通這件事情。…神差來的李弟兄。主給我這樣的啓示。像使徒,我說這樣的話,…』這指出他在安陽的聚會是為交通人能成為神及推舉李常受為神所設立的使徒。辯方指明他們說的人成為神,成為基督不是指在神格上說的。

四2 安陽的全省同工聚會及“中華大地之父”這名稱的由來

87年在安陽的大會開始時,那21歲的青少年弟兄先引新舊約聖經來證明程有是基督(相信指是一位基督)。當眾人都在疑惑時,有強烈的白光閃了三次,控方說於是眾人都認他為基督。對這事,辯方說:『雖然你們的描述,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我們絕對相信神能力的靈澆灌下來時,必有特別的情形。』即辯方認為這描述可能是假的,也可能是能力的靈澆灌下來時的工作。但這描述好像那三次的閃光是只有那禱告求主印證的梁某一個人看見的。若只是他一個人看見而非眾人都看見,那就太主觀了;我們不能評論,是他心裡看見還是外面看見。

似乎在這次聚會中他們追求《權柄與順服》一書的上半冊。相信那八天的聚會,程有一定說了很多的話,而不是天天都在搞認父。控方說在那聚會中,程有立了藍強石為河南省的父。但程有及辯方都否認這事。有可能是程有叫(非正式的立)藍強石到各縣各鄉去設立父,因此被人誤會為設立他作河南省的父,而亦有可能因程有可能要跑其他的省分就有人說他豈非“中華大地之父”嗎?

四3 辯方對安陽聚會的好評

對這次聚會,辯方有些見證人有非常好的評論。例如G弟兄見證說:『87年春在安陽召集全省同工聚會,滿有主的同在,滿了膏油的塗抹,弟兄姊妹的靈裡很得釋放,帶進了召會生活的實行,眾召會又出現了空前的大復興。』有位P姊妹見證說:『到87年聖靈的工作有了往前,見證基督的身位,必須有神代表權柄來維護召會的秩序。弟兄姊妹也都接受了這個見證。召會生活滿了復興的光景。都感到屬靈的權柄就是屬靈的父親。…從我的裡面的確很清楚那是聖靈的工作。』有位Y弟兄見證說:『87年見證基督身位突出召會權柄,我當時被設立為主要配搭的同工。那時看見前面帶領的是我屬靈的父親。地裡活根本顧不上幹。往往都是站在地頭一禱告就去聚會。』當時JZ弟兄接着見證說:『弟兄交通的是真實的,當時Y弟兄是鄉權柄,像弟兄這樣老實,主還使用他,說明那時見證基督身位,突出召會權柄都是出自聖靈。要不是聖靈親自的運行,俺家正在栽紅薯,我將活一放就走了,前後追着Y弟兄聽他說話,結果回來時紅薯苗也曬乾了。』又有位L弟兄見證說:『因着87年突出召會權柄,見證基督身位,並按召會的範圍,又在各鄉、鎮設立權柄來維護地方召會的秩序。牧養照顧神的兒女,眾聖徒同靈回應。並在喜樂洋溢的氣氛裡接受了這個見證,但這樣的光景引起了一些屬肉體、愛世界的基督徒的異議和反對。他們對弟兄姊妹的享受看不慣,對聖靈的工作和配合這工作的弟兄們滿了仇視和嫉恨,就煽動在各地軟弱,愛世界的基督徒到處在神兒女們中間毀謗、定罪,甚至還捏造誹謗這班人為“拜父派”。87年,召會在屬靈的帶領和實行上是空前的。』

四4 “拜父派”這名稱的由來

從以上L弟兄的見證可見“拜父派”這名字的由來。這名稱是在1987年春節安陽的聚會之後由地方召會中愛世界的信徒起的。辯方有位BY弟兄見證說:『回想起聖靈在這塊土地上的工作,我是頗有感觸,特別在不平凡的87年,聖靈給前面弟兄有了進一步的看見,主要是突出召會權柄,見證基督的身位。突出權柄,不是單為了顯出一個地位上的權柄或高舉什麼人,乃是看見這個權柄是一個生命的權柄,是召會實行上的需要。弟兄姊妹因享受到一個情形,乾脆就稱權柄為屬靈的父親。這也就是異議者所定罪的“拜父”。其實,不像反對者說的那樣,當時帶領者的負擔是突出召會的權柄,目的為着召會的實際建造。』辯方的執筆者說:『在見證時(註:應指在該次聚會時)是說“權柄”,到下面實行時,由於各地負責的同工對帶領者的負擔進入不夠,肢體們就在實行中稱作權柄的為“父”。一些誠實簡單的弟兄姊妹乾脆就喊「父啊!」這樣喊來喊去,好像成了一個實行。但這決不是帶領弟兄們的責任。今天都受了平衡。其實,喊父的人心裡都清楚。這裡的父,不是指三一神那神格裡的父,乃是譜系裡生命線上的父。就如…保羅稱提摩太為「真兒子」,但不是要作提摩太的神。這是啟示裡的認識,這是生命的建造,這是身體等次的需要。雖然宇宙中只有一位神,但聖經卻多次將家譜也擺了出來,清楚指明誰生誰。這個順序擺出來,只會對建造有益,不會僭越神格!…“認父”的目的,不是重在“拜”,乃是讓人在代表權柄之下有行政的秩序,有等有次,各守地位、各盡功用,顯出身體的榮美和國度的實際。』

四5 安陽的聚會在真理和實行上都沒有異端的成分

在設立了那麼多的地方召會後,為每處召會設立權柄是有必須的,否則會有很多的混亂,正如1979年吳崇三在魯山設立長老執事一樣。因此就有很多為父的權柄被設立及將要被設立。認屬靈的父親是沒有問題的,但聖徒一時的興奮喊屬靈的父親『父啊!』就會尷尬。所以辯方說後來這實行受了平衡,但喊父原不是帶頭弟兄們的意思。帶領者的意思是要信徒認父,即認識誰是你的屬靈父親,因而順服他。筆者認為他們的喊父是靈出來時受到魂興奮的摻雜這影響所致的。但對這實行要提防因有些被稱為父的不是那麼稱職的。

在87年安陽那同工聚會後,程有自己及透過別人設立了些鄉權柄及縣權柄,可能分別代表長老及同工。譬如上文題到的L弟兄(可能是劉小有)是葉縣的權柄或葉縣的父,Y弟兄為葉縣以下的一條鄉的權柄或父,而他也是7位同工中的一位(可能指有7個鎮或鄉設立了權柄或父)。

綜合來看,安陽的那次聚會在真理和實行上都沒有異端的成分,並且我們從辯方的見證人的見證可見那些聚會很有主的同在,得着眾聖徒的阿們並帶進一個復興。認父不等於拜父,所以是絶對沒有問題的。

四6 稱李常受為主不算違背真理如加上足夠的解釋

在87年安陽的聚會中,也有題到“常受主”的稱呼,但辯方說這稱呼不暗示李常受有分於神格,而只因每位信徒都是神,都是基督,因此就都是主,如辯方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我們信了就成為眾子;祂是那使人成聖的,我們信祂就成為得以成聖的;祂是那原版基督,我們因信就成了被複製的基督;祂是那神格裡的萬主之主,我們是因信在生命性情上成為萬主中的一主;祂是榮耀的神成為肉體,我們是墮落在肉體中的罪人,因信而漸漸變化成為的神!我們的成為神,不同於撒但的那種『我要』的與神同等。我們是沒打算作神,因為信祂被祂提拔成了神,我們不是要“作”神,乃是因信不得不成為神,我們是被命定得榮耀的器皿,被神命定來“作”神的人…』留意辯方說他們的成為主是在生命性情上,即不在地位上。因此,在程有等人看來稱某人為主等於稱他為基督。

辯方又說:『李弟兄曾說過,牛生牛、羊生羊、神生神;李弟兄還說神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註:李常受說時都註明只在生命和性情上而不在神格上),難道他教導別人能成為神,而自己卻不會成為神嗎?…一粒麥子的死,不就是為要結出許多子粒嗎?難道因我們作了子粒,就會否認那原初的子粒嗎?希伯來書二章不是說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嗎?難道今天一直是人,等到進聖城的門後,才會突然自動變作神嗎?』控方也說:『在伊川、葉縣,仍有一小撮異端餘孽,不願悔改,不肯認錯,還狡辯說:「94年李弟兄才發現神成為人,人成為神,我們在87年就得着了這啓示,我們比李弟兄的啓示還早。」』辯方則說:『李弟兄釋放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高峰真理時,由於環境閉塞,大陸沒有及時聽到這樣的資訊。但聖靈由於自己工作的需要,在這地給一些弟兄們看見,為基督身體的建造,人人都該是基督。』又說:『稱主、稱父,這不是人的發明,的確是生命水湧流的產物,這是神的憐憫,是一個奧秘的啟示!我們不僅相信常受是主,我們每一位都是主!將來是主的國度,裡面到處是神,全都是主。就是因為我們信耶穌是主,我們就也可以是主。凡用靈和真實信神的兒子是基督的都是主!』因着他們看見信徒每位都是基督,都是神,而基督是主,故信徒都是主,因此他們當中有些人稱李常受為“常受主”就絶不是奇事。

四7 稱李常受為主亦是因尊敬和感激

他們中有些人稱李常受為“常受主”是因他們覺得他是他們屬靈的父親,而他們從他得着極多的供應,如辯方說:『弟兄姊妹讀着李弟兄的生命讀經,恢復譯本,裡面都覺得,這不是從一個普通的人所來的東西。封閉的書卷被打開,字字句句打動人的深處。這個人能將豐盛生命,三一神的實際供應到我們的裡面。』又說:『主只有一位,指着客觀信仰的物件說的。在神格裡配受敬拜的只有一位。而稱摩西為主(註:指約書亞稱摩西為主),稱常受為主是指權柄的代表,指着生命的彰顯說的!他們可以看自己是一個微小的奴僕,這是他們在主面前謙卑的態度。作為我們這些受他們服事,受他們帶領的人來說,若只看見他們的這一方面,那就是缺神的靈,不懂神的事。』在此也見稱李常受為“常受主”是為尊敬他,承認他的屬靈權柄及他所給予他們的生命供應。這也是效法約書亞稱摩西為主所作的。正如在王紅杰訪問程有的記錄中,論到87年安陽的聚會,程有說:『神差來的李弟兄。主給我這樣的啓示。像使徒,我說這樣的話,不管政治怎樣看待倪弟兄李弟兄,定罪李常受,說他是一坨屎,我說他是鮮花。我都說他是我屬靈的父親,他們就說倪弟兄李弟兄是一個什麼樣的大罪魁大罪人。他就是我的親生父親,我的屬靈成長,離不開他們的供應。…神親自設立的使徒。不是誰同意,誰不同意的問題。不與人發生關係。我就相信這些前面的這些弟兄們,是神在祂的兒女中設立的憑藉憑靠,他們來做僕人的,來牧養神的兒女,神的群羊。』

 題到『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的教父著作

認屬靈父親是沒有問題的,絶對不是異端。上文也題到程有在安陽的聚會中帶領他們認識每位信徒都是基督,都是神。這在生命和性情而非在神格上也是對的,因我們會越過越像基督、像神,而在主回來時會在像神上躍進一大步。神生出來的都是神,這話是很合邏輯的。好些教父都說到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譬如亞他那修(Athanasius)說:『因祂成為人,為使我們可以被作成神。(For He was made man that we might be made God. 希臘文: Autos gar enenthropesen, ina emeis theopoiethomen.)』44Athanasius, Incarnation of the Word of God, 54.3 (J.P. Migne, PG 25, column 192) 又說:『因此不是人(註:指主),以後變成神反而是神,以後變成人(註:即話成肉體),相反地為使我們可以被作成神。(Therefore He was not man, and then became God, but He was God, and then became man, and that to deify us [希臘文: ina mallon emas theopoiesei])』45Athanasius, Four Discourses against the Arians, 1.39 (J.P. Migne, PG 26, column 92) 亦說:『因為正如主,穿上身體,變成人,如此我們人藉着“話”也被作成神,…(for as the Lord, putting on the body, became man, so we men are deified [希臘文: theopoioumetha] by the Word…)』46Athanasius, Four Discourses against the Arians, 3.34, (J.P. Migne, PG26, column 397) 亞他那修在《反對亞流派的四篇講論 Four Discourses against the Arians》中,『作成神』這字的主動及被動式就用了十九次。奧古斯丁(Augustine)也很注重的說人被聖化成為神,如他的名言:『神被作成人,為使人可以被作成神。(God was made man, that man might be made God. 拉丁文: Factus est Deus homo, ut homo fieret Deus.)』47Augustine of Hippo, Sermones de Tempore, Sermon 128.1 (J.P. Migne, PL 39, column 1997) 又如他說:『但祂所稱義的祂自己作成神,因為藉着稱義祂產生出神的眾子。…如果我們已被作成神的眾子,我們也已被作成眾神…(But He that justifies does Himself deify [拉丁文deificat], in that by justifying He does make sons of God. … If we have been made sons of God, we have also been made gods…)』48Augustine of Hippo, Expositions on the Psalms, 50.2 (J.P. Migne, PL 36, column 565) 奧古斯丁還有其他地方說到人被作成神的。區利羅或西利爾(Cyril of Alexandria)有兩處說『我們被稱為神』,也有一處說『我們是眾神』。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of Caesarea)有一處說『作成神』。其他在他們的著作中有一或多處論到信徒成為神的教父有:愛任紐(Irenaeus)、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游斯丁(Justin Martyr)、提阿非羅(Theophilus of Antioch)、希坡律陀(Hippolytus)、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拿先素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馬克西姆(Maximus the Confessor)和俄利根(Origen,『作成神』這字用過八次,他還有一句『神聖的樣式…從只是相似,變成相同…』[the divine likeness…from being merely similar, to become the same…]),還有中古世紀的大神學家湯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和改教家馬丁路德與加爾文(John Calvin)等。

 論到信徒每位都是基督的聖經根據及教父與倪柝聲的有關著作

論到信徒都是基督,這有聖經的根據。啓示錄說神和基督的名寫在初熟的果子及非拉鐵非的得勝者上面,表明他們與神和基督是一。使徒保羅說:『因為在我,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他又說:『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1)。在新人裡什麼人都沒有,只有基督;祂是每一位,又在每一位裡面。加拉太書甚至說連男女的分別都沒有。林前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註:原文是那基督)也是這樣。』這裡說『那基督也是這樣』而非『那基督的身體也是這樣』,說出那基督有許多肢體,而所有肢體的總和就是那基督。教父也有說聖徒都是基督的,如居普良(Cyprian)說:『人是什麼,基督願意成為,使人亦可成為基督所是的。(What man is, Christ was willing to be, that man also may be what Christ is.)』49Cyprian, Treatise 6: On the Vanity of Idols, 11 又如在論到林前十二章之基督的身體時,奧古斯丁說:『讓我們鼓掌及感謝。我們變成不只是基督徒,而是變成基督。…因我們被作成眾基督!如果祂是頭,而我們是肢體,這樣一起祂和我們就是那整個人(註:即那基督)…(Let us applaud and give thanks. Not only are we become Christians, but we are become Christ. … for we are made Christs! If He is the Head, and we the members, then together He and we are the whole man…)』50Augustine of Hippo, edited by Fr. Emile Mersch, S. J. and translated by John R. Kelly, S. J., The Whole Christ: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the Doctrine of the Mystical Body in Scripture and Tradition, (1938, 1962), Part 3: The Doctrine of the Mystical Body in Western Tradition, Ch. 4: Augustine’s Sermons to the People, p. 415

辯方也說:『從前是舉目望天,空盼基督駕雲而來,突然保羅告訴人說,我們這些原本是罪人的會眾就是那基督的身體,每一個信徒都是他身上的一個肢體,這不僅不是褻瀆,反而是大哉敬虔的奧秘。』又說:『李弟兄釋放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高峰真理時,由於環境閉塞,大陸沒有及時聽到這樣的資訊。但聖靈由於自己工作的需要,在這地給一些弟兄們看見,為基督身體的建造,人人都該是基督。我們若不是基督就不能與元首成為一個身體;我們若不是活石,就不能與主的活石建造成為一個建築;我們若不是麥子,就不能與主那一粒同收到倉裡!』

倪柝聲也是這樣說:『本來只有一粒,後來生出了一百粒,…麥子種下去,生出麥子來。主耶穌種下去,生出什麼東西來?當然是生出主耶穌來。非洲有一個老姊妹,…一個英國牧師到她那邊問她,基督徒是誰?她回答說,是零零碎碎的基督。這話真是再通也沒有了,…所有的基督徒與基督聯合起來,就成為基督。林前十二章十二節,…這節聖經告訴我們,一個身子雖然有許多的肢體,但是身體只有一個,基督也是這樣。哦,保羅弟兄,你說錯了,怎麼把教會兩字弄丟了呢?應當說,基督與教會也是這樣。但是保羅有沒有錯?沒有!然而他為什麼不說教會?因為教會就是基督。不必說基督與教會,因為教會就是基督!…個人的基督,在團體的基督裡作頭,整個就是基督。…在天然界,一粒麥子會變許多子粒;照樣,一位基督也能成為團體的基督。』51倪柝聲,神如何成功祂的目的(一),倪柝聲文集2輯23冊153-154頁,臺灣福音書房又說:『在神的計畫裡,我們成了一部分一部分的基督,所以我們合起來,也就是基督;我們乃是在基督裡作基督的。林前十二章十二節說,…所以我們在大的團體基督裡作基督,我們都是基督的一部分。』52倪柝聲,神的兒子與基督,倪柝聲文集2輯24冊22頁,臺灣福音書房亦說:『我們可以大膽的說,基督就是教會,教會就是基督;…我們能說教會就是基督。…教會就是團體的基督,…』53倪柝聲,基督的奧秘,倪柝聲文集2輯24冊63-65頁,臺灣福音書房還說:『換句話說,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肢體也是基督。所以他說,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一句話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元首、身體、肢體,都是基督。…頭、身體、肢體,都是基督。』54倪柝聲,合一,倪柝聲文集3輯4冊315頁,臺灣福音書房

因此,在87年初安陽的那個特會中,稱帶頭的人、作代表權柄的人為屬靈的父親、基督、及神在真理上都沒有問題,都合乎真理,但很多時候要註明是在廣義上而非在狹義上。

七 稱信徒為主的聖經根據

因基督是主,所以眾聖徒若都是基督,那他們也都是主,如辯方說:『其實稱人為“我主”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幾千年前,在聖經裡就有人這麼實行,並且是神看為對的;…約書亞完全知道自己所信的神是耶和華,但他多次稱摩西為“我主”,摩西膽大,也不怕占了神格,不僅沒有拒絕,反而毫不謙虛地將這樣的話記在他的著作裡。對“常受主派”的爭議也是如此。…祂是那原版基督,我們因信就成了被複製的基督;祂是那神格裡的萬主之主,我們是因信在生命性情上成為萬主中的一主。』又說:『稱主、稱父,這不是人的發明,的確是生命水湧流的產物,這是神的憐憫,是一個奧秘的啟示!…我們不僅相信常受是主,我們每一位都是主!將來是主的國度,裡面到處是神,全都是主。就是因為我們信耶穌是主,我們就也可以是主。凡用靈和真實信神的兒子是基督的都是主!』這裡說眾聖徒都是主也不算錯。但在這裡有一危險是稱信徒都是神或基督所沒有的,因稱信徒在生命及性情但不在神格上都是神或基督沒有問題,但稱聖徒為主就牽涉到權柄的問題,容易產生出聖品階級來。

既然眾聖徒人人都是主,在安陽那次特會帶頭的人便題出李常受更是主,因他更能將屬靈的生命供應給人因而更有屬靈的權柄,如辯方說:『稱摩西為主,稱常受為主是指權柄的代表,指着生命的彰顯說的!…我們…該看為我們靈魂驚醒,勞苦服事我們的前面弟兄如同主一樣。這該是我們的態度。一面我們信的是主,神是我們唯一可敬拜的物件,但另一面我們必須清楚,沒有一樣屬靈的豐富不是從人領受的。』辯方還說:『當時安陽的弟兄們帶着對“常受主”的這個看見,在聚會中見證時,充滿了神的榮耀,人人都被折服,有的拱到桌子底下爬着哭,一些弟兄姊妹要求當場就受了浸。今天反對的人,只是憑着自己的想像,照着自己的觀念和度量,只管定罪,卻不知道這些實行在當時就已經被聖靈打上了印記,證明是合神心意的。』可見當時聖靈是充滿那個聚會的。辯方又說:『雖然我們沒有實行稱常受為主,(當時是部分受感者的個人享受),但仍被你們定罪為“常受主派”。…我們不是實行拜父,不是實行稱主,也不是要獨出心裁。』這說出當時帶頭的弟兄們並不想突出,要人稱李常受為“常受主”,只是有部分的人一時興奮用了這名銜。其實帶頭者的用意似乎是要信徒尊重李常受,像約書亞尊重摩西,稱他為“我主”一樣(民十一28)。其實還有別人因尊重摩西而稱他為“我主”的,如民十二11、三二25、三六2所示;亦有亞比該稱還未作王的大衛為“我主”,撒拉及在希伯崙的赫人稱亞伯拉罕為“我主”,亞伯拉罕及羅得都稱被他們所接待的客人為“我主”等,所以明顯“我主”是為尊重別人而稱呼的,其中並不暗示那人與主耶穌同等。當人非常尊敬某人時,有時會稱那人為“我主”,如四世紀寫教會歷史的優西比烏(Eusebius)稱他德高望重的老師 Pamphilus 為“我主”。55Eusebius, History of the Martyrs in Palestine, under The Confession of Pamphilus奧古斯丁在他眾多的信中亦題名稱呼52位他所尊敬的受信者為“我主”,而他也在信中被7個人如此稱呼。耶柔米亦在信中如此稱呼奧古斯丁、一個非洲省的高官和一個非洲省的監督。

到87年初安陽那次聚會為止,似乎程有等人所作的都沒有問題,但有一危險,就是有人因一時受感用了“常受主”的名稱來稱呼李常受。若使用這名稱時給予足夠的解釋,說這並不是指李常受有神的神格,而只是為尊重及感激他而使用的則沒有問題,否則就會被人誤會。似乎發展到有人稱李常受為“常受主”的原因是程有視李常受不是一個普通有恩賜的人,而是神為今時代所設立帶領眾信徒的使徒。

八 1987當年安陽聚會後所發生的事

八1  控方對程有等不道德的指控

安陽聚會後所發生的事引起很大的爭議。控方的白受恩說:『在此後他們的聚會中,他們又實行男女擁抱、親嘴、洗腳、跳舞,圍着他們所設立的“父”跪拜。不但落到拜偶像的異端裡,更完全失去了廉恥和體統。此後又聽到他們中間淫亂的事。』而控方在河南配搭服事的同工Y弟兄,Q弟兄,L弟兄和F弟兄說:『那次安陽聚會後,程有再到伊川、登封接待之人的家裡,跪拜之風普遍興起來,甚至爲了巴結他,有美貌女子主動跑上去在衆人面前跟程有親嘴。之後他提倡,爲了表現彼此相愛,男女信徒要彼此親嘴問安。在實行上,取消肉體關係的稱呼,一律稱弟兄姊妹。所以無論家裡、無論親屬,男的都稱弟兄,女的都稱姊妹;不存在爸爸、媽媽、爹娘、爺奶、姑、舅、姨、叔、嬸的叫法,都是姊妹,都喊弟兄,…』『在各地設立所謂的“主”,這些“主”又稱爲“新郎”,並配“新婦”伺候,有多人發生不正當關系,敗壞了許多人。在他們的集會中,把人高舉稱高舉基督,會中跪拜、親嘴、狂呼亂叫,男女界線不分。』『程有既被跟隨的人認定成了“主”,有人就從聖經上找範例該如何愛他,該如何叫他享受該得的榮耀和讚美。於是給他裝修上好的房間,上好的床鋪。並且還有“馬大、馬利亞”伺候,白天負責捧茶送水,削蘋果送到嘴邊,天天赴愛宴,還有人夜間警醒伺候,意思是獻上身體陪他,他們手把手,圍成圓圈向着程有唱讚美歌。』『還有一位寡婦,娶了兩個兒媳,都是貌美年輕女子,聽說“主”來了,也奉獻給“主”當“王妃”;另有一人,得知自己的女兒與程有發生了那事,很自豪地認爲,自己的女兒成了“書拉密女”。…於是,有很多的“主”在各地出現,都配有王床、王椅、王服,還配有“馬大、馬利亞”晝夜事奉,…』

八2  辯方對以上不道德指控的回答

程有對這些指控說:『別人說,我讓人安排王床,王飯,那是撒謊。這是根據人怎麼去看。弟兄姊妹得着了一些供應,自然都是用上好的接待。你把床、把飯前加個“王”,就變作“王床”、“王飯”。曾有一個農村弟兄聽說我路過他們那裡,就準備將家裡僅有的一頭小牛犢宰了招待,這是事實。…他們所說,不是憑空想像,都有一點影子,若完全是編造,那肯定站不住腳,只是不像他們所說的那樣。』

辯方的執筆者對這些指控說:『白氏在服刑期間,已有一些離道反教,定罪聖靈工作,背叛主恢復的人常去看你。他們那時就把死亡毒素,對錯是非傳輸給了你。你…就輕意聽信別人信口開河、亂說一通的一面之詞。結果定罪當時聖靈的舉動,得罪聖靈,…』這裡辯方說白氏聽了人亂說一通的一面之詞。辯方說:『你們說,有人給程有洗腳了,有人給他擦腳了等等…有的是你們無中生有的捏造,有的是你們吃不住葡萄的嫉妒。』『白氏自92年去美國後,把自己聽說的,自己以為的,添油加醋,到處宣揚,…自今年8月份以來,有很多在主恢復裡的聖徒,向本書作者及所有15位不明真相的參與者,說到本書(註:即《解剖“毒瘤”》一書)的部分內容,純屬虛構,並無根據。當年,因老白氏在河南第一監獄服刑,作者小白在大連讀書,子聽父說,父聽反對者說,都是聽說。…加上一些跟從“東方閃電”又混入你們中間的匪徒(“東方閃電”作工的人善於撒謊欺騙,善於到各教派做臥底),竭力抵擋聖靈,侮辱他人人格,這些人專一繪聲繪色編造謊言,作假見證,來證實你們的虛構,其作法卑鄙毒辣。…員某、秦某、方某(註:即控方的“河南弟兄們”)…夥同惡人作假見證。…像你們所找這樣的見證人,能作出真實的見證嗎?我們說你們已被仇敵利用,難道不真實嗎?』『今天,反對者也是添油加醋,無限猜測描述,與昔日殺主的人同腔同調,把反對的言論從大陸帶到美國,散佈到全球各地。還著書、上網,無限誇大事實,盡情攻擊,作撒旦的幫兇,作仇敵的工具,武斷的稱我們是異端。』『作為此段內容的作者,你若真的相信有神,就請你以清潔的良心,向着神、向着魔鬼、向着神千萬的兒女作一個見證,你所掌握的資料,所發表、所定罪的根據,是不是道聼塗説?《解剖“毒瘤”》一書附件十七(註:增訂版附件十九),毫無根據、違背事實,對人定罪、譭謗、污蔑的內容——這糞土不如,毫無價值的東西,竟能冠冕堂皇的在水流職事站得到推薦,真是不可思議!』『程有的“異端”、“常受主派”的“邪說”出現時,他們父子又在哪裡?問他書上描繪得如此形像逼真、繪聲繪色,是他親眼見呢,還是聽別人說的?我們相信他如果真是誠實,向着這些問題他必定啞口無言!』『《解剖“毒瘤”》一書(註:只指該書中那附件),違背事實,荒誕、虛假,被謬妄之靈充滿。』『其實,稍微認真一點,就能看出《解剖“毒瘤”》一書的玄虛和破綻。以感覺就能認定這本書純是藝術創作,它只能矇騙無知的人!』王紅杰律師在 關於“常受主”派異端的律師聲明 中也說:『關於所謂“常受主”的事情,許多當事人都在;如有疑義可赴當地親自瞭解。而目前流行的說法,來源過於單一,可信度太低。』56王紅杰,關於“常受主”派異端的律師聲明,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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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可見控方所指控程有等人所犯道德上的罪如淫亂及淫蕩等都是從道聽塗說(因白受恩此時正在坐監而他兒子在大連讀書)和自己的想像,加上那些反對者很大的誇大和大量的捏造而來的。辯方詳細的說控方所找的見證人都是些道德卑劣及貪愛錢財的人。辯方還說控方所找的見證人有些已去了“東方閃電”(如1999年去了那裡的王某,還有位董某),而這些人會專一繪聲繪色的編造謊言。

即使程有曾題出信徒要彼此親嘴問安也不是不道德的事。這是聖經有的。西方人及中東人都習慣見面時擁抱一下,親親面頰,即使對異性都會,絶不能與色情扯上關係。被信徒盛情的招待若誇大了就會使那些招待說成帶着色情的成分。筆者也相信當時聖靈的工作相當強烈,以至如辯方說他們在聚會中會拍手及讚美時跳起等(但願不要作成規條)。但興奮的動作會嚇怕一些不易興奮的人,所以辯方說有些人離開了。程有等沒有犯淫亂的罪可由1987年11月18日他被公安捉拿及後來被法院判了15年監但法院沒有定他犯淫亂的罪證實出來。

八3  程有等被捉拿的原因

1983年政府對他們所稱呼的“呼喊派”嚴打後,中陸各處很多帶頭的弟兄都被判以重刑,而各地的召會都沉寂了下去。然而到了1987年,後起的負責弟兄們在多處冒起來,故多處的召會又開始興旺起來,特別在河南。於是政府又來擊打,如有一報導說:『“呼喊派”的發展蔓延,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1983年,“呼喊派”被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其發展蔓延勢頭被遏制。1987年,“呼喊派”在河南、浙江、福建等地活動又有抬頭,有關部門再次依法進行集中打擊,基本上摧垮了“呼喊派”地下組織體系。』57李常受和他的「呼喊派」,河北法制網,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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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報導說:『1987年,根據“呼喊派”在河南、浙江、福建等地恢復活動的情況,再次開展查禁取締工作,進行集中打擊行動,打擊少數為首分子,教育爭取群眾。經過取締處理之後,基本上摧垮了“呼喊派”的勢力。』58地方教會,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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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出版的《中國與教會》雜誌也報導說:『87年可說是家庭教會備受壓迫的一年,多人被補下獄,至今也有不少仍在獄中。遊行佈道者以及一切非公開教堂內的宗教活動,均受到嚴厲打擊。』又說:『在內蒙、山西、河南、河北,不少信徒在最近一個時期被抄家,錢、書、聖經、錄音帶全被沒收。不少信徒被扣以“呼喊派”的帽子逮捕。』59中國與教會,63期12及8頁,中國教會研究中心

從這些資料可見程有及藍強石等人在1987年底的被捉拿並非如控方所說因他們所作僭越主地位及不道德的事以致『神興起外部環境,來結束邪教異端的罪惡』。反而這是因所謂的“呼喊派”在1987年又活躍起來的緣故。這也與程有自己所作的見證吻合,因他說:『當時,我就是天真地想着不會再有環境了,就那樣要進國度了。』如果程有犯了很多淫亂的罪,他那裡會想不會再有環境呢?他必會想因他的淫亂罪他早晚會被捉拿。他又那裡敢想自己能進入主回來時的國度呢?

八4  控方對程有等稱主稱王的指控

另一件對程有等人更嚴重的控告是他們的稱主稱王。白受恩說:『在那次聚會(註:即安陽的聚會)中,葉縣的藍強石表態積極接受程有為父,程有就立他為“河南省的父”。藍強石又在河南省的各縣、市、鄉、都設立所謂的“父”。此後他們的做法就是每個信徒都要向自己鄉的父禱告,鄉的父向縣的父禱告,縣的父再向省的父禱告;省的父再向程有禱告,程有才能向天上的父禱告。他們的說法是天上的父太遠、看不見,向地上的父禱告才最方便。…藍強石從安陽回到葉縣後就要在葉縣召集同樣“認父的聚會”。他找到我妻子說要在我家有聚會。我妻子根本不知道他已經接受了一個邪流、已經認程有為他的父,所以就滿口答應在我家聚會。誰知這竟是我縣第一次的“認(拜)父的聚會”。在那次聚會中,藍強石帶來的一夥人在內室聚,我們家的人和其它的人只能在外面觀看。各地來到這個聚會的人不少,但大多中途離去,只有少數留下。在那次聚會中藍強石這“河南省的父”設立劉小友為“葉縣的父”,又設立萬忠臣為“舊縣鄉的父”。在那個聚會中,不少人圍着藍強石唱歌、讚美。…在我們家被拒絕之後,程有、藍強石這一幫人又到其它許多地方,召開所謂“認(拜)父的聚會”,迷惑各處地方教會中無知的信徒。在此後他們的聚會中,他們又實行男女擁抱、親嘴、洗腳、跳舞,圍着他們所設立的“父”跪拜。…以後程有、藍強石等人又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是隱密降臨的基督,是國度的門,若不通過他們,就不能進國度,他們就是天國的王,可以有權柄行異能。因此在他們的聚會中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稱他們為主為王。當他們這些所謂的“王”來到他們聚會中的時候,他們就引聖經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五節說到主耶穌的話用到他們身上,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騎着驢,騎着驢駒。」而且,他們的“王”真的把人當作驢騎在身下跑來跑去。在葉縣某村的一個聚會中,他們聚在一個小院落裡,大門鎖上,不讓人看到,外面的人只能聽到裡面歡呼的聲音。後來有人爬到牆外的樹上,這才看到他們立的“王”騎在人身上跑來跑去,讓人歡迎他,王來了,王來了…』

控方的見證人說:『在安陽全省集會中,程有也正式成爲全省的主,讓衆人敬拜。這年底,他們在一次聚會中又爲多人起所謂的屬靈名字,如“權柄主”登封劉彬、“能力主”東北趙維山、“寶石主”葉縣藍強石等。…安陽聚會之後,程有再到伊川、登封接待之人的家裡,跪拜之風普遍興起來了,…程有一夥異端的實行還有一樣,若有人跟從他,接受他作“主”“父”的人,都必須奉程有的名再受浸,不然信耶穌是不能得救的,必須叫程有用手摸後腦勺之後才是得救的人,他們認為信耶穌是歷史上的事。今日耶穌又來了,必須按今日耶穌的話去實行,才是對的方式,若不奉程有的名受浸,不跪拜程有,不稱程有為主,為父的,都是亞伯拉罕晚年生的六個兒子,白生了,不算數。奉程有之名受浸,被程有按手(往後腦勺摸一摸)的方式,是得救的證實,和倪弟兄講的跟本不是一回事。…那些人還將自己的衣服鋪在地上,選一人當驢子,趴在地上,讓程有騎在背上,在院子裡轉圈,眾人高呼:「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當受頌讚的」。還有一幕惡作劇,就是聚會時,有人喊一聲“把人子舉起來”,於是大家一齊動手,抓住程有往上舉,再放下,再舉起,再放下,一連十幾下,像民工打夯一樣。他們從聖經啟示錄上看見,跟隨羔羊的都得起新名,於是請求程有賜新名,程有就給各人,無論男女起了新名,如:忠心、經營、清心、被立、能力、裝飾…。那些得了新名的人歡喜得無比興奮,就在他們中間彼此喊新名。…程有等爲了使其同夥也享受相近的待遇,就分別在他能管到的縣、鄉根據人數,設立各地的“主”,說,主耶穌複活後成了靈體,靈很渺茫,看不見,但如今我們的“主”是活的,是看得見,摸得着的,是能敬拜、能服事、會說話的。於是,有很多的“主”在各地出現,都配有王床、王椅、王服,還配有“馬大、馬利亞”晝夜事奉,每次聚會,都得先向“主”跪下,求“主”賜下“恩言”。』『有人想作王,想作父,想作基督。』

八5  辯方對稱主稱王指控的回答

安陽的聚會後,程有及藍強石等到各處舉行“認父聚會”(這名稱是控方給的),即認縣、市及鄉的帶頭弟兄為屬靈的父親(程有可能自知無資格去設立長老,就設立出父來,但要小心每個召會不能有單個的父親,要有複數的,否則會產生聖品階級,並且信徒最好盡量還是以“弟兄”或“姊妹”相稱,因以“長老”或“父”來稱呼很容易產生聖品階級以致扼殺聖靈在肢體中所產生的生機活動)。這沒有問題,因這是認父而非控方所說的拜父。被問到在各省各縣設立父時,程有說:『這個不屬於我的事情,這是後來的人定罪我們的人所編造的東西,都不敢拿到我面前來做證實。他們隨便都可以說,沒人證實這事。』這話證明程有的設立都不是正式的,可能只是說說而已。這可由當程有被王紅杰訪問時,他們以下的對話看出:問,『你有沒有設立藍強石做葉縣的負責人?給他帶領的權柄?有沒有設立過?』答,『嗯…也算有,只是說你可以在那裡帶弟兄姊妹有聚會,沒有設權柄,只是在那裡可以負責聚會,不算設權柄,可以有聚會,也有禱告。』問,『不算你設立的?』答,『對。』41王紅杰,教會中的驚天冤案,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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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白受恩又說:『此後他們的做法就是每個信徒都要向自己鄉的父禱告,鄉的父向縣的父禱告,縣的父再向省的父禱告;省的父再向程有禱告,程有才能向天上的父禱告。』這就很有問題,因這表示有很多人僭越了主及神的地位。然而辯方說白氏所見證的都是『道聽塗說』,並且很多是反對者的『無限猜測』、『無限誇大』、『捏造』、『編造謊言』和『純屬虛構』。在安陽聚會(1987年2月4-12日)後,程有4月在西平也召集了一個聚會,講的是基督的元首地位及神的代表權柄。辯方有位BY弟兄見證說那個聚會很有亮光和啓示,而唱的詩歌是補充本605首。這首詩歌的啓示很高,是講召會的建造的。若他們已實行拜父(與認父不同),聚會的靈一定不高昂,他們就唱不出這首詩來。我們不敢說完全沒有人拜父,可能會有為數很少很簡單的農村信徒向帶頭的弟兄們如程有等作尊敬式的下拜。

在西平的聚會前後,藍強石去了葉縣白受恩的家召開了個“認父聚會”(實為同工的任命聚會,而那時白受恩在河南開封市坐牢,1992年才放出來),但白受恩的妻子、岳母及全村附近的弟兄姊妹認為這是『有邪靈進來引進了一個邪流』。其實這只是一個誤會,是因交通不夠所致。交通一不夠,魔鬼就會作工而產生出很多誤會來。其實認(不是拜)盡心牧養你照顧你所有大小的事的負責弟兄為屬靈的父親不是邪流或異端。控方說:『在那個聚會中,不少人圍着藍強石唱歌、讚美。』相信這是誇大的話。

此後程有及藍強石等又到別處地方召開“認父聚會”。控方說:『在此後他們的聚會中,他們…圍着他們所設立的“父”跪拜。』筆者相信這也是誇大的話,可能只是一種的作揖,以表示尊敬,像有些人見到孫中山或毛澤東的像鞠躬一樣。辯方說:『一些誠實簡單的弟兄姊妹乾脆就喊「父啊!」這樣喊來喊去,好像成了一個實行。但這決不是帶領弟兄們的責任。』相信一些如作揖的動作也不是程有等人教導的。至於當神來跪拜是沒有可能的,因那麼顯淺的真理程有等人絶不會不懂。

白受恩再控告說:『以後程有、藍強石等人又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是隱密降臨的基督,是國度的門,若不通過他們,就不能進國度,他們就是天國的王,可以有權柄行異能。因此在他們的聚會中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稱他們為主為王。』留意這裡不是程有一人稱自己為人子,為耶穌,而是一群人這樣自稱。當王紅杰問程有有否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時,他回答說:『不敢,不敢,從來沒有!我靠着主說,奉着主的名說沒有這樣的事情,因為我沒有為弟兄姊妹釘十字架。』41王紅杰,教會中的驚天冤案,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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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相信這是那些反對者傳給白受恩的謊言。相信因程有有承認自己是基督(因他認為每位信徒都是基督),所以反對者就把他的話更改了。『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的下拜二字可能是誇大了,可能只是作揖,但即使真是下拜也不是當神來拜。況且『有人』這詞通常表明人不多,也許幾個,或一兩個,亦也許有人因過分簡單、一時興奮或開玩笑而作。至於『稱他們為主為王』,辯方辯論的立足點是既然每位信徒都是基督,而基督是主是王,故每位信徒也都是主是王,並且“我主”這稱謂在舊約中是對屬靈生命長大而有屬靈權柄之人的常用稱呼,故可稱真實牧養信徒的負責弟兄為主,但這並非說他們有神格。這在真理上不算錯、不算異端,但容易產生聖品階級及被人誤會為要神化他們。

從辯方所寫的可知從安陽的聚會後,程有等人所推動的就是認父及認主(不是稱父稱主),如辯方說:『我們怎樣看見主耶穌就如同看見父神,照樣也該看為我們靈魂驚醒,勞苦服事我們的前面弟兄如同主一樣。』『我們是因信在生命性情上成為萬主中的一主。』『我們不僅相信常受是主,我們每一位都是主!』『“認父”、“稱主”更符合屬靈原則,又滿了亮光。』『李弟兄(註:指李常受)曾在一次聚會中公開問到:有人彼此稱主,你們說是正端呢,還是異端?』(引話待證,盼望有人提供出處)等。還有,他們似乎是認主而非稱主,因辯方說:『我們不是實行拜父,不是實行稱主,也不是要獨出心裁。』稱主比認主較易被人誤會得多。

至於稱負責的弟兄們為王,辯方為此自辯不多,可能這是因他們不多這樣實行。辯方只說:『今天有耶穌復活的生命,身上有神長子之靈的,就是從主名裡來的使徒,就是基督的代表,就是復活基督的實際,也就是在生命中作天國之王的人(註:在「生命中作王」引自羅馬書五章十七節)。』又繼續說:『有一天,當神的天國被使徒們在實行中完成在地上的時候,這地上的國才會成為“我主”與“主基督”的國。其實是主在使徒裡把天國實現了出來,也是主在使徒裡一同將神的眾子帶進了父的榮耀。…主是實際的國王,而使徒作王權的代表。』似乎辯方說有一班人是主所特選的使徒(包括主所設立那十一個和馬提亞;但辯方認為還有很多,甚至每個得勝的信徒肯為主爭戰的都是,可能因辯方認為這是使徒──奉差遣者──這字的含意),他們的工作能把國度時期帶進來,他們是在生命中作王的(即能勝過罪、世界、自己、魔鬼等消極的事物),並且他們是作主王權的代表,即作主代表的權柄。稱某些人有代表的權柄是合乎真理的,倪柝聲及李常受也多次這樣說。這絶對不像白受恩從所聽見的說他們『真的想要作王而在政治上成為反動』。試想他們是無兵無槍的農民,那裡真的想作王呢!

白受恩及河南的同工說,有人在院子裡扮作驢給程有騎上,像主當日騎驢進耶路撒冷一樣,並且眾人還呼喊『王來了』。王紅杰訪問程有時說:『在訪談中,發現了許多的當年“軼事”。當年程有赴某地分享資訊,當地真的有人牽着驢去迎接他。』56王紅杰,關於“常受主”派異端的律師聲明,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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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著驢去迎接程有當然是給他騎的。我們很難想像這鬧劇是如何發生的。但似乎這事只發生過一次,卻被人大大傳揚。這事發生在葉縣的某村。這有可能是他騎完驢子後的續集,是有人因過度興奮而開的玩意,扮作驢子背着程有在院子裡繞了幾圈,亦可能有人開玩笑的呼喊:『王來了。在主名裡來的,是當受頌讚的!』這是有可能的。人不小心的作了一次被人誤會的事,就有人把那事當作壞事傳千里。

控方河南魯山的同工又見證說:『這年底,他們在一次聚會中又爲多人起所謂的屬靈名字,如“權柄主”登封劉彬、“能力主”東北趙維山、“寶石主”葉縣藍強石等。』首先,控方說這事發生在1987年底。這豈非在程有、藍強石等在11月被抓之後?其次是起屬靈名字算不得什麼。我們有很多例子,如倪柝聲原名倪述祖、李常受原名李長壽、白受恩原名白書謙、唐守臨原名唐醒等,也有很多人取個英文的屬靈名字,如Shulamite書拉密女、Jasper碧玉等。第三,趙維山是在1989年才到河南的,所以控方把時間搞亂了,也許這事發生在1989年的年底。第四,他們的屬靈名字在起名時都沒有“主”字,如趙維山的屬靈名字是“能力”而非“能力主”。60央視網,揭秘“全能神”邪教教主趙維山,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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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說:『若有人跟從他,接受他作“主”“父”的人,都必須奉程有的名再受浸,不然信耶穌是不能得救的,必須叫程有用手摸後腦勺之後才是得救的人,…若不奉程有的名受浸,…都是亞伯拉罕晚年生的六個兒子,白生了,不算數。奉程有之名受浸,被程有按手(往後腦勺摸一摸)的方式,是得救的證實,…』首先在王紅杰訪問程有的對話中,他絶對否認有奉他的名受浸的事。他說:『我們不敢…不敢…(赦免我,赦免我..主啊…)。』他關於受浸與按手的看法,可見於他寫給在獄中之王新才的一封信。該信後被整理為《今日見證》。因程有自認『文化太低,發表上配不過裡面的看見,有時還不能達意』,而辯方也說他是個小學程度的農民,所以看《今日見證》時會搞到你一頭霧水。最引起混亂的是他並沒有給“得救”下個定義,因按聖經,得救有很多方面,最重要的是免沉淪得永遠生命的得救,但還有主回來時能進國度的得救,也有勝過罪惡肉體等的得救,及勝過憂愁掛慮等的得救等。他說:『信神不一定都得救。就如經上所記,從亞伯拉罕生的不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註:這就是上文所說的亞伯拉罕晚年生的六個兒子,白生了,不算數),…信神的以色列人並不一定都得救,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信主耶穌的人反對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難道這些人也得救了嗎?(註:這話看來很矛盾:信主耶穌不是得救了嗎,為何說他們還未得救?筆者相信程有這裡所說的信主耶穌但反對保羅的人是指那些傳割禮及律法的猶太信徒;他們信神並且表面上也信主耶穌,如加拉太書二章四節的假弟兄──這名稱指明他們還未重生,林後十一章十五節的撒但的差役,及腓立比書三章二節的犬類)…藉摩西帶進律法,由耶穌帶來恩典。這乃是說出舊約的一種經營方式和新約的一種經營方式。在這一個方式的靈裡,就是一個得救的人。因此說主耶穌是得救的證實,是得救的方式。就如唐醒(註:即唐守臨)離開倪弟兄,就是離開了得救的方式,或者說離開了得救,失去得救的指望。』程有在這裡說出得救是藉着主耶穌救贖的恩典,然後說唐醒離開倪柝聲就失去得救的指望;明顯後者的得救並非只是免沉淪得重生的得救,而是一種繼續的得救,像是一種合主的心意的得救,而這種得救帶來將來能進國度的指望。主耶穌是得救的方式,而程有好像暗示倪柝聲是另一個得救的方式,故唐守臨離開他,就離開得救的方式,但這種得救的方式好像是指得救能脫離自己,好來建造基督的身體。

關於控方說程有要求信徒再受浸及給他按手,他說:『受浸是不論次數的,每接受一個新的見證,就需要受浸,脫去宗派的痕跡,需要受浸,脫去老舊需要受浸。受浸乃是叫人一面脫去罪惡,一面得救;一面從一個舊方式出來,另一面同時進入一個新方式,新範圍。』接着他說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受了浸,但部分的以色列人四十年後過約旦河時再受浸。1967年李常受在美國的一個特會中說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四十年的過約旦河表徵埋葬老舊好成為新人。這篇資訊後來產生很大的影響,因當場及直到1978年仍有不少已受浸的信徒真的覺得自己很老舊而再進入浸池。不知是否這篇資訊傳到程有那裡使他誤以為信徒每次要作一個新的見證,如脫離宗派時都要再受浸。其實李常受沒有這樣教導過。他也沒有說過約旦河表徵信徒有時需要再受浸。程有要求一些信徒再受浸可能也因受到倪柝聲一篇叫 合一 的資訊所影響。在那裡倪柝聲說教會不該容納不信的人,基督徒的合一只包括神的兒女,並不包括有名無實的人。程有對 合一 那篇資訊裡倪柝聲的話反應說:『浸乃是一個接納的手續,倪弟兄非常注意,他不願意接納錯一個人,不願意把任何一個未得救的人接納進教會,神所接納的他也接納,神不接納的他也不接納,這完全是教會負責弟兄的責任,教會不能憑着自己接納。』這話表明他認為教會不應替神接納錯人。可能程有應為有些人以前受浸得太馬虎,還有些人可能只是受洗的,所以才要求一些信徒再受浸。

從程有所寫的《今日見證》可見,他的實行按手完全是受倪柝聲的一篇論按手的信息所影響。在那裡倪柝聲說:『你們看使徒行傳的兩個地方:一個地方是在撒瑪利亞,一個地方是在以弗所,都是先受浸,接下去就按手。…今天神的兒女如果光受了浸,而沒有按手,總歸缺了東西。…所以聖經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受浸、按手是基督道理的根基(註:來六1)。如果我們受了浸而沒有按手,我們在跟從主的事上,總歸是缺少一個根基。…你要看見,按手是基督道理的根基之一,已經立的人要往前去,沒有立的人必須要立。…你蓋一所房子,如果是用六塊石頭作根基,就不能缺少一塊。缺少了,有一天要出事情。是根基的東西,就不可少。受浸是根基,如果沒有,將來要出毛病。按手也是根基,如果沒有,將來也要出毛病。根基是馬虎不得的,不能根基沒有立好,就把房子蓋上去。你缺了一個根基,你得補上,然後才能往上蓋造。…我們要看見,在神面前的按手,一共有兩個意思,一個就是合一,一個就是傳遞。一個是聯合,一個是傳遞。兩個都可以說是交通。交通叫我與他合而為一,交通叫我的能力流到他身上去。…為什麼我們基督徒要接受按手?為什麼當我們信主受浸之後,接着就有使徒,就是身體的代表,來替我們按手?(註:接着倪柝聲說按手是為得着膏油,就是聖靈。)…所以神的話就給我們看見說,每一次有人受浸歸入基督之後,就有神所設立的權柄,像使徒這樣的人,代表元首,代表身體來替他按手。…當使徒代表身體替我按手的時候,就是對我說,他和我是有交通的,他和我是合一的。…一個代表教會的使徒,向你這一個人說,弟兄,你是與基督身體合一的人,膏油從元首下來就到你身上。』61倪柝聲,按手,倪柝聲文集3輯2冊123-131頁,臺灣福音書房

可能因那時有很多信徒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受浸,又有些信徒受浸時沒有接受過按手,程有就補上這兩度根基,為一些人施浸,又為一些人按手。我們現在大多在人受浸時按手在他頭上,為他有些禱告,然後為他施浸,把按手與受浸作在一起。但早期的召會比我們現在的更注重按手。教父希坡律陀(Hippolytus)記載在受浸前一日,監督要為被浸者按手驅魔,又在他們受浸後按手在他們身上求主使他們配被聖靈充滿,然後把油倒在手上再逐一按手在他們的頭上,說:『我在全能的父神及基督耶穌及聖靈裡用神聖的油膏抹你(註:即叫受浸者得着聖靈)。』62Hippolytus, Concerning Spiritual Gifts the Apostolic Tradition, 20.7, 21.21-22還有教父特土良、居普良、羅馬監督Cornelius、314年Arles大會的教規等等都注重受浸後的按手使受浸者得着聖靈。從上面所說的一切來看,程有給受浸者按手沒有什麼錯。控方說他往被按手者的後腦勺一摸。但聖經並沒有規定按手時該按在頭的那一部分,並且按手時被按手者的頭通常是垂下的,所以按手時按住後腦勺是很自然的。

控方的見證人還說到一事,就是程有在有人喊『把人子舉起來』後被人舉起來並舉了十多下像打夯一樣。相信這只是件單一非重覆的個案,並且也只是件開玩笑的事。筆者曾在一公園看見一群兒童玩這玩兒。有一兒童大喊把某某舉起來。眾兒童就捉住那兒童然後一齊把他打平的舉起,舉起時一齊喊:『把人子舉起來。』稍為把他放低一些後,再把他舉起來,如此舉放起下。辯方說這是簡單的農民得到程有的資訊供應後而有的感激表現。

八6 此段小結:到被捕時,程有等所說及所作的都沒有異端或邪教的成分,但有危險性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在程有於1987年11月被捉拿之前,都看不出程有等所說及所作的有什麼異端及邪教的成分。控方多次說在程有所寫的《今日見證》裡有很多異端的說法。但你只能說他寫得很亂,下理不太承接上文,叫人很難看出他想說什麼,卻不能說他所說的是異端。他沒有否認基督的神性或人性,神的三一性,基督救贖的工作,祂的復活,甚至人有罪性等,所以我們不能說他所說的是異端。如果我們以十九世紀弟兄會的人吹毛求疵的讀別人著作的方式來讀程有的作品,一定會說他所說的滿有異端,並會像弟兄會的人一樣把他革除。但我們不能以周密的方式讀他的作品,只能摸索他要說的主要點。

另外,我們也不能說他發起的是個邪教。控方題到他們『擁抱、親嘴、洗腳、跳舞』,但這些都是聖經裡有的東西(親嘴時自然會擁抱一下,被聖靈充滿時會手舞足蹈;辯方也說他們讚美時會拍掌、跳起),並且辯方也說有些是控方『無中生有的捏造』。論到淫亂,控方說他們犯得很嚴重,但公安並沒有以此罪來定罪他們。如果他們的淫亂如控方所描繪的那麼普遍,公安絶不會不定他們此罪並且也會有人大做文章來抹黑所謂的“呼喊派”。還有,程有等沒有斂財、慫恿人去殺傷人或自殺等。最後,程有沒有神化自己。他說的信徒都是神、基督、主及王,若加上備註,都是合乎真理的。譬如說信徒都是神若加上李常受所說的『在生命和性情上而非在神格上』就是合乎聖經的啓示的。很多的教父都沒有加上這備註呢!至於認父,辯方已說不是拜父甚至喊父,只是承應帶領及牧養者為屬靈的父親。認主也是,只因某人生命的度量而有的屬靈權柄,並為從他得着供應而發出的一種尊重和感激,因而認那人為主。正如辯方說:『雖然我們沒有實行稱常受為主,(當時是部分受感者的個人享受),但仍被你們定罪為“常受主派”。…我們不是實行拜父,不是實行稱主,也不是要獨出心裁。』這裡辯方說程有等帶頭者原初的意思只是要信徒認父及認主(不是稱主)而已,而不是把那些人當作有神格的神來敬拜,並且稱李常受為主也只是部分受感者的個人享受而已。

論到程有等在84至87年的工作,是多有好評的,如程有寫《今日見證》是為『將主的祝福和召會生活的實行交通給他(註:即王新才)』。這指明那時他們有神的祝福。又如在安陽的特會後辯方的G弟兄說:『眾召會又出現了空前的大復興』,P姊妹說:『召會生活滿了復興的光景』,而L弟兄說:『87年,召會在屬靈的帶領和實行上是空前的』。

九 1988-2007年在河南跟隨程有等人中所發生的事

到程有等被抓後,控方說:『到了1988年少數跟從程有、藍強石的人又改頭換面,把他們所稱的“父”、“王”都轉嫁到李常受的身上,以往稱程有等人為主、為父、為王的,現在改稱李常受為主、為王、為父,於是才有所謂的“常受主”、“常受王”的稱號。此後在他們的聚會中,他們把詩篇150篇的「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都改成「你們要讚美“常受王”」。在他們的禱告中又改為奉“常受主”的名禱告,在為人施浸的時候,奉“常受主”的名為人施浸。…1988年又有許多聖經真理不清楚,愛主但沒有根基的人跟隨了這樣的異端。有些人愚昧無知到一個地步甚至說,你們讀李常受的著作、資訊,怎能不稱他為主呢?你們不稱他為主就是沒有良心。』這可能發生在1988年的夏天以後,因辯方說:『88年的夏天,見證李常受是時代的光,是時代的帶領。』證明那時他們還很正常。但首先控方說有『少數』跟隨程有的人稱李常受為“常受主”(留意只是少數)。其次他們是為感激他而這樣以舊約常用的稱呼來稱呼他而非以他為神或有神格來稱呼。筆者已說稱呼人為主是很危險的,因會很容易產生誤會,因此每次稱呼時都必需加上解釋。

到了1990年正月,跟隨程有那班人的光景仍不錯,因辯方的L弟兄說那時他們有一特會,講的是信徒是基督的複製,是三一神的擴大。能講這麼高啓示的道可證明他們的光景仍不錯。L弟兄甚至說:『從90年到2005年的今天,主保守我們一直繼續在神中心的異象——基督與召會這條線上。』辯方的TH弟兄說:『從79年至今天一直都是聖靈的工作,我們並不是跟隨某一個人。我們完全為的是主恢復的見證,我們今天是繼續聖靈的工作,繼續着聖靈的水流。』辯方的G弟兄亦說:『回想那些年間,每一步的帶領都不是弟兄們挖空心思想出來的。實在是聖靈對弟兄們的開啟和引導。當時我是絕對的跟隨,並不是跟隨人,乃是跟隨聖靈的工作。直到今天,回想起那些年,在我們中間每一步的帶領,我真從靈裡向主感恩和讚美!』在2005-07年之間,辯方的執筆者也多次說他們的屬靈光景很好,甚至幾次邀請信徒到他們那裡參觀以證實,如說:『我們熱切渴望真心為着主恢復的弟兄到大陸來,別聽一面之詞,深入他們所定罪為“異端”的團體,看聖靈的水流在那裡,膏油的塗抹在哪裡,主的同在在那裡。』又如:『然而那被他們定為“異端”的人,卻滿了活力,有配搭,有實行、有建造,照着職事的負擔,享受主話,實行神命定的路,在生活中滿了盼望,在配搭中滿了生機。在召會中人人事奉,在建造上有等有次。求主寶血遮蓋,像這樣的“異端”,我們甘願投入,永不後悔。』反之,辯方多次說到反對那時聖靈工作的人落到死亡中,如:『但反對的人,他們今天仍是一片死亡,他們中間一無所有,並且荒涼可憐到了極點。讀職事的資訊,沒有開啟,讀聖經沒有亮光。很多人落入“東方閃電”,這就是反對定罪聖靈工作的悲劇。』辯方還責備控方『竟把大陸聖靈的工作當作異端刊登在《解剖“毒瘤”》一書中』。還有,辯方說他們初時有人會喊父,日後都沒有了,因『都受了平衡』。

  1991年招韋平的報導及李常受的快速反應

控方《解剖“毒瘤”》一書412頁(2004年初版,2008年增訂版的376頁)說:『1988年,臺灣某基督徒回河南省某地探親,參加當地的一個聚會,正是“常受主派”的一個聚會,親耳聽到了他們的異端邪說,親眼目睹了他們的愚昧無知的作法。回臺灣後,他就寫了一篇文章登在香港一基督教刊物上。該刊物的主編正是李常受的老朋友。他就寄了一份刊物給李常受。…1991年夏季訓練一結束,他(註:指李常受)就專門錄製了一盤錄音帶。…這卷錄音帶幾經輾轉到了河南省的弟兄們手中,…』

其實這事發生在1991年,但一些網站誤傳這事發生在1988年。這事那麼嚴重,李常受絶不會從1988年知道後拖了三年即到1991年才處理。《解剖“毒瘤”》的412頁(增訂版376頁)也寫道:『1989年,河南省一弟兄來到美國,在感恩節期間見到李常受弟兄,將河南省所出現異端的來龍去脈都詳詳細細地講給他。他這才相信國內真有此等事情發生。』最後一句應改為『他才知道國內有此等事發生』。這位從河南去的弟兄可能是白受恩的兒子白信來,因他是在1989年8月去美國的。63白受恩,瓦器裡有寶貝,112頁,臺灣福音書房但當時李常受沒有採取什麼行動。這證明他在1989年並不認為這事很嚴重,況且辯方說白信來完全是從父親聽來的,而白受恩又完全是從反對者聽來的。辯方說:『李弟兄曾在一次聚會中公開問到:有人彼此稱主,你們說是正端呢,還是異端?』這話應是在聽到這事後問的。

其實問題的最關鍵點是在招韋平發放在香港“中國教會研究中心”之雙月刋《中國與教會》1991年5月至6月第83期第9至12 頁一篇名為 大陸探親記聞 —— “李常受主派”的謬誤 的報導文章。這期刋的主編趙天恩寄了一份這期刋給李常受。李一看這篇文章真是不得了,就在該年7月馬上製作一卷錄音帶寄去河南省。起頭說:『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確實的消息,說你們在那裡把我當神敬拜,稱我為主稱我為王。這話我實在覺得極不妥當。照着聖經的教訓,你們絕不可把人當作神來敬拜。』然後李常受引使徒行傳十四章保羅和巴拿巴在路斯得被當地人以神來敬拜而受保羅攔阻的話來攔阻他們作這事。

十一 李常受的教訓被富勒神學院及CRI檢驗過證實完全合乎真理

在論招韋平這篇文章前,筆者想先看看李常受的教訓,因有很多基督教的活躍人士帶着有色的眼鏡去看他的教訓。首先,讓我們看看頂負盛名全球最大之一的跨宗派神學院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於2005年1月5日所發表之聲明:『富勒神學院,與地方召會同其出版單位水流職事站(Living Stream Ministry)的帶領弟兄們,最近完成了長達兩年的廣泛對話。在此期間,富勒對於地方召會主要的教訓與實行,特別是水流職事站所出版,李常受、倪柝聲兩人的著作,進行透徹的審閱與查視。此舉的目的,是為了答覆一些與該教會有關的質疑與指控,並從歷史以及正統基督教的眼光,將倪、李兩人,以及地方召會的教訓與實行加以定位。…富勒神學院的結論是,地方召會及其成員的教訓與實行,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並合於聖經的基督徒信仰。富勒所面臨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要斷定,一般批評者對於這分職事的描繪,是否準確地反映了該職事的教訓。在這點上我們發現,某些圈子的人對倪柝聲與李常受教訓之理解,與兩人著作中的實際教訓,有極大的差異。特別是李常受的教訓,受到明顯的曲解,以致常為一般基督徒大眾,特別是那些自稱福音派的基督徒所誤解。當我們公正地以聖經和教會歷史的角度,來查驗這些有爭議的教訓時,我們每次都發現,這些教訓(the actual teachings in question)具有重要的聖經與歷史根據。因此,我們相信,它們值得整個基督的身體,加以關注並考量。…我們發現,他們在神、三一神、基督的身位與工作、聖經、救恩、教會的合一,以及基督的身體等教訓和見證上,都絕對合於正統。不僅如此,他們的信仰聲明,雖然形式不同,但與主要的信經一致。我們能夠確定地說,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分職事的帶領者,或是接受水流職事站出版品中之教訓的地方召會成員,有任何邪教(cultic)或類似邪教(cult-like)的特徵。』64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Statement from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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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簡稱CRI,“基督教研究院”)的院長、Bible Answer Man(聖經解答人)廣播節目的主持人、以及知名的作家Hank Hanegraaff(漢尼葛夫漢克)在CRI的2009年第32卷第6期特刋中說:『您手中的期刋代表一項為時六年,針對中國基督徒倪柝聲所發起的運動,所作之研究的成果。…70年代早期,CRI曾與Bob及Gretchen Passantino夫婦二位研究人士合作,對地方教會進行評估,其結果竟成了日後錯誤資訊的主要來源。…Gretchen Passantino(註:真道實踐會 [簡稱AIA,Answer in Action] 的共同創辦人兼董士)在上海十分誠摯的向一個信徒說:「我錯了。」…Elliot Miller(註:該CRI雜誌的主編)向福清的一位弟兄說:「我錯了。」他們說這話並非只是一時情感的衝動。不!他們是經過多年親身痛苦的(painstaking)基本研究,才說出這話。論到一些非基要的道理,如末世論,我們與地方教會仍有顯著不同;但論到基要的基督徒教義,即殉道者為之拋灑鮮血者,我們則是並肩而立。…憑着神的恩典,Joseph Tkach能說:「我們錯了。」如今,關於我們對倪柝聲、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的立論,我們也要說同樣的話。這樣作的代價是大的。…在風波期間,我提醒同仁們,我們的事工並非為譁眾取寵;我們不在乎講台的大小,或是否符合政治立場。在這日子的末了,我們之所以作我們所作的,是因為真理至上!…或許沒有什麼話比「我錯了」更難啓齒。然而,對一個恪守“真理至上”的事工而言,願意道出此語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一個必要。…倪氏和任何人之間並無任何正式的“權力轉移”。為這緣故,總是有些人否認李氏領導的正統性,並強烈反對李氏對倪氏教訓的領會。我們已檢視這些對倪氏教訓不同的解釋和發展,相信在倪氏與李氏之間並無任何顯著不同,也無任何證據指明倪氏與李氏代表不同的教訓或教會表顯。』65Hank Hanegraaff, We Were Wrong! 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 Special Edition 2009 – Vol. 32 No. 6, pp. 4-6這裡說他們檢視李氏之教訓的結果是發現倪氏和李氏的教訓沒有任何顯著的不同。筆者讀遍倪氏的著作約兩次,又九成以上讀過李氏的著作,能確實阿們Hank Hanegraaff所說的話,而即使李氏在教訓和實行上比倪氏的有些往前,也是完全建基於倪氏的教訓上。然而撒但就是要把他們二人的職事分開好攻擊李常受。

在CRI的同一期刋中,Elliot Miller在一篇文章中說:『…一旦明白這個真理,對於地方教會所精確指出今日西方教會中的問題,長遠而言會有所幫助。』接着是以下的標題 兩面平衡的三一論:福音派人士能從李常受學到什麼。他接續說:『致地方教會的公開信(註:在美國一封反對李常受教訓的信)所引用李常受的話,已經指出了問題所在(註:以下是李常受說的):「在傳統的想法裡,那靈進到信徒裡面,而父與子留在寶座上。…這樣將神格分裂為幾個分開的人位,不是聖經的啓示。」…難道公開信的起草人和署名人,真的要說,當聖靈進到信徒裡面時,父和子留在寶座上?』他又說:『…Hank Hanegraaff,Gretchen Passantino和我,有幸親自目睹地方教會的積極面,不僅在西方,同時也在東方,包括中國國內許多的省分和城市(註:他們曾參觀在美國、中國大陸、臺灣、韓國及英國多處地方教會的聚會)。你若投入足夠的時間,按其上下文研讀地方教會的文獻,與他們的領導人和會員交談,觀察他們如何過個人的基督徒生活和團體的教會生活,你就不得不作出以下結論:這班人不僅是基督徒,在許多方面更是基督徒的楷模(exemplary group)。這一群信徒在對基督的忠信及所受的訓練上,要讓大多數西方的基督徒團體羞愧。…依我37年(其間33年為全職)致力探研此類事件的心得,我認為地方教會是一個正統的基督徒團體,…Hank和我深信,任何一個心懷善意的人——不論他起初對地方教會多麼有疑慮——只要和我們一樣去接觸地方教會,也必會承認他們持有真正的、正統的基督徒信仰。』66Elliot Miller, Cultic, Aberrant, or (Unconventionally) Orthodox? A Reassessment of the “Local Church” Movement , 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 Special Edition 2009 – Vol. 32 No. 6, pp. 19-20, 29-30

Gretchen Passantino也寫了一篇文章登在該期刋上,名為 不再有異端之嫌,乃是在基督裡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為何不再批判,反而推薦 [commend] 地方教會。不僅如此,CRI執行副總裁並首席運營長Paul Young在2008年參加完一場地方教會的特會後,就轉到地方教會聚會,直到如今。

十二  招韋平的報導詳情與其內容的分析

在釋除一些疑慮後,我們再來看招韋平的那篇探親報導。首先,招韋平不是個地方召會的信徒,而是個基督教的全時間傳道人。筆者怕他對李常受有很多基督教的傳道人有的先入為主的不好印象。時間應是在1991年的春天,因那時地還是被雪覆蓋着(該期刋是在1991年5-6月出的)。因那篇報導只用文字(也不是逐句對白寫出),並沒有影像及聲音,我們很難斷定他所寫的是否百分百的準確。他的老家在河南的一條鄉村。村內有位長老柳弟兄。柳弟兄對他說,他們現在不信耶穌了,改信李常受,因為有聖靈向他們啓示說:『耶穌是以前的人,祂不會再來救世人了;是李常受要再來拯救他們。』招韋平便本於聖經跟他們辯論,而他們的結論是他的屬靈生命走的太慢,沒跟上他們。他們又說:『聖經已不合乎時代的需要,不用看聖經了。』招韋平見爭論無用,就拿出十字架記念章、聖經與詩歌錄音帶送給他們,但他們不敢要。晚上柳弟兄和其他姊妹流着眼淚向他道歉(但他沒有寫出道歉的內容,是因沒有收他送的禮物,還是因他們自知說話過分了)。主日早上,招韋平參加他們的聚會,在會中他教他們唱一首叫 祂是主 的詩歌,強調耶穌是主而非李常受。他並沒有寫出那聚會有異端的成分。

次日,一位史弟兄帶招韋平到縣城的一條村參加一個同工聚會。聚會開始前,他看到『一些信徒向傳道人下跪,並且蓋頭(註:留意下跪的只有一些,非全部,也很有可能不多,亦留意以下的內容是6至7位傳道人)』。聚會擠滿一間大房間和一間屋,『連門口也擠滿了人,傳道人則圍着一張桌子而坐。領唱詩的一位弟兄手一揮,人人就放開嗓門大聲地唱,唱的都是極中國化的詩歌。但是詩歌中卻不停地敬拜李常受(註:不知是詩歌中有李常受的字眼,還是唱的時候有人會喊出如「多謝李常受」等的字句;應該是後者居多,因所唱的都是些極中國化的詩歌),並將詩篇150篇改為:「你們要讚美“常受主”,…用角聲讚美他,…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常受主”,你們要讚美“常受主”。」而這6、7位圍在桌前的傳道人也極力地傳揚,李常受是主、是王、是萬王之王,並說聖經已無用,單單要聽李常受的話等。』辯方說他們會認主認王,但主才是萬主之主,如他們說:『祂是那神格裡的萬主之主,我們是因信在生命性情上成為萬主中的一主。』『主只有一位,是指著客觀信仰的物件說的。在神格裡配受敬拜的只有一位。』『我們信的是主,神是我們唯一可敬拜的物件。』『主是實際的國王,而使徒作王權的代表。』但如果那幾位傳道人真有說李常受是萬王之王,那可能是因他們看李常受在基督身體的功用上比他們大。彼得前書二章九節說信徒都是『君尊的祭司體系』。在原文『君尊』這字是從『王』字演變出來的,故今天我們也有王的身分,但實際的作王還要等到主回來時;今天我們只能在生命中作王(羅五17)。辯方也題到他們今天的作王是這面的意思。

會中那6、7位傳道人好像都有講道,但招韋平說他已無心去聽(但他沒有說他們所講的有異端的成分),然而他說有一青年講道時『猛罵“三自”教會、長老會、浸信會…說到他們屬靈生命的死亡,而他們對耶穌的愛、救贖,並真理上卻談論不多(註:起碼有講,也可能因那時他們正多方的受到攻擊、批評、反對及定罪,所以他們的資訊多偏向自辯),甚至在他們的話中,對李常受是主和耶穌是主有一種無法解釋的矛盾存在(註:筆者認為這種無法解釋的矛盾就是辯方所說的稱李常受為主是為尊敬及感激他,但稱耶穌為主是因祂有神格配受敬拜)』。招韋平聚會了兩個多小時後堅持要先離開。後來他們在該村遇到一位宋弟兄及一位方弟兄。他們不屬聚會那批人,而且明顯是反對他們的。他們說,自從1988年3月,史弟兄宣稱有人說,神的靈已轉到李常受身上後,他二人就離開了該教會(註:『神的靈已轉到李常受身上』這話不見得是異端,正如神的靈在摩西、約書亞及那70位長老身上,又在大衛身上,故他們不必製造分裂;這話可領會為神今天藉李常受說時代性的話)。方及宋弟兄還說,現在他們怕不信的人笑話,不敢再親嘴問安了。然而他們見了傳道人還是下跪(註:可能只是很少數人),並且有時還有人裝作小毛騾,供傳道人騎,在院裡遊行。招韋平再說他自『那些講道的人口中,發現他們強調傳道人是王者之子,李常受是萬王之王,他們就是小萬王之王(註:他們是小萬王之王這話證明他們沒有單獨神化李常受),尊貴又榮耀。』宋弟兄曾給香港的福音廣播電台去了五封信(即這些光景在1991年前已傳到國外),都沒有收到回信。他還說這群弟兄姊妹約有一千多人,大部分都是初信主的。

筆者認為裝作小毛騾供傳道人騎只有87年供程有騎的那一次,但壞事傳千里的一直被傳揚。招韋平說那6至7位講道人稱李常受為萬王之王,但從控方及辯方很冗長的文字裡都找不到程有等曾教導說李常受及信徒是萬王之王。他們主要教導過帶頭的是屬靈的父親,也有教導過信徒也是基督、是主及是王。雖然辯方很多次說87年的帶領是聖靈的工作,但人裡面的聖靈出來時經過人的魂就變得不純正,有攙雜,結果就從帶領者原意的認父認主,有人就變成喊父稱主,甚至有少許人變成拜父拜主。(那時程有等已坐牢,沒有人去平衡他們,但後來都平衡了。)但留意一大房、一間屋及門口都擠滿了人,但只有『一些』信徒有下跪及蓋頭;比例上可能是很少。也留意那些信徒大部分都是初信的及農民,故他們較容易有這些天真的舉動。還有,招韋平沒有描繪那些拜父,就是向那6至7位講道人下跪的,是如何的下跪,是雙膝觸地,單膝觸地,還是沒有觸地的;又他們的蓋頭是觸地的還是只是鞠躬而已。不過無論如何,筆者認為那些都是為表示尊敬及感激而已,就如有些人向孫中山的像深深的彎腰鞠躬一樣,並不是把那6、7位講道者當神來拜。

雖報導中題到有講道人,甚至當長老的柳弟兄罵過宗派不對(可能是大罵“三自”教會,順帶也罵長老會、浸信會等),但這正是主興起主(的)恢復或地方召會的用意,要把宗派主義矯正過來,恢復到早期召會生活的光景,也就是主在約翰十七章所求的合一的光景。我們只能怪他們說話過分、無智慧或有攙雜,但他們所說的沒有異端的成分;連招韋平聚會了兩個多小時也說不出所聽的道有異端的成分。那位青年講道者及柳弟兄都說宗派裡的屬靈生命不及他們。其實他們所說的有根據。一般說在宗派裡的聚會在主同在的程度上是低於在主恢復裡的(求主寶血遮蓋)。柳弟兄等說『不用看聖經了』及那些講道者說『單單要聽李常受所說的話』是說得極偏了!雖然那時李常受踏在倪柝聲及所有前人的肩頭上已完成了新約及大部分舊約聖經逐卷以生命角度的講解,稱為《生命讀經》,給信徒大量的啓示、亮光及生命的供應,他從未鼓勵信徒不讀聖經而單讀他的書。各地方召會在同工們的帶領下直到如今都鼓勵信徒盡量讀經一年一遍。在香港的召會幾乎每年都鼓勵信徒每年讀新舊約聖經一遍或至少新約一遍,有操練表發給他們,並且完成者有屬靈書籍或聖經詩歌贈送給他們。李常受不只一次鼓勵同工們挖掘出聖經中還沒有被他挖出來的東西,又多次囑咐人不要說李常受如此說,要說聖經某卷書如此說。67李常受,應時的話,31-32頁,臺灣福音書房

筆者相信招韋平這報導使李常受馬上製作一卷錄音帶送到河南的首因是當地人在唱詩歌時,『詩歌中卻不停地敬拜李常受,並將詩篇150篇改為:你們要讚美“常受主”,…』這是將李常受神化了。將教主神化是邪教的特徵之一。在招韋平報導的其它地方找不到任何異端或邪教的成分,即使有人稱李常受為萬王之王,因他們也自稱為小萬王之王,故此沒有神化李常受的成分。再說最可惜的就是招韋平的記錄只是文字而不是影片,無法對證。雖然如此,筆者還是相信他們沒有神化李常受的成分,而他們的『你們要讚美“常受主”』可能的意思只是『你們要感謝“常受主”』而已。也許有人一時興奮而作出這樣的更改。我們在招韋平的記錄中沒有看見有信徒向李常受禱告,喊:『噢,主李常受啊!』等像我們喊:『噢,主耶穌啊!』那樣,或禱告結束時說:『奉“常受主”之名求』。因此,在綜合以上所說一切關於程有這班人的行為時,筆者認為他們並不屬異端,更不是邪教。有人說李常受大搞個人崇拜。其實為河南這事李常受確實在一篇信息中說在國內有信徒對他的高舉是撒但的攻擊(來源待尋)。

程有為主坐監15年,其中坐了83天小號,幾乎死去。對這樣的人我們要尊敬。若我們說他是“常受主派”的始作俑者,對他不太公平,因稱常受為主只是當時『部分受感者的個人享受』,不是程有的原意;他的原意是認父認主。“常受主派”這名稱最先是1987年反對程有等人所起的,而在招韋平的報導裡也有用這名稱。另外,後來有人把詩篇150篇改寫了也不關程有的事,因那時他已被囚。有人甚至把“東方閃電”(即“全能神教會”)的興起也歸罪於他。這對他更不公平。

十三  中華大陸行政執(或職)事站

控方不止說“東方閃電”是從程有的異端出來,還題到:『“常受主派”異端在安徽省的一個變種,就是所謂“中華大陸行政執(或職)事站”。該組織是由安徽省肖縣的王永民爲首成立的。該組織於1995年4月在全國許多城市散發許多反政府的異端傳單。該傳單的標題駭人聽聞、危言聳聽:爆炸新聞、震驚世界——告中國13億人民書,落款爲“宇宙中心美國洛杉磯執事站,中華大陸地方教會執事分站”。』又說:『王永民就是到河南聚會,僅僅讀了一些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並領受了程有的“權柄”論後,才推崇李常受就是啓示錄裏“解開小書卷”的那一位。並且,如果你注意過“東方閃電”的早期說教,其中有許多和程有的說話有關。我們已經從一些聖徒得知,“東方閃電”就是這一說教的“果子”。』

有報導說:『在90年代初期,當李氏尚活着的時候,有人在四川成都收到一張影印的傳單,署名機構為“宇宙中心美國洛杉磯執事站,中華大陸地方教會執事分站”,內中所寫都是褻瀆主的話,諸如:「住美國洛杉磯的李常受已把66卷聖經打開,他就是羔羊」;「跟從李常受是末世人類九九歸一的一線之路」;「他是東方的太陽,他是世界的光,他是諸天國度的新王,依靠他得生命,依靠他能躲要來的四大災禍,依靠他能進入諸天國度,享受千禧年的福分」;「李常受是主,是生命,是道路,他已勝過世界有餘」;「李常受這位活基督」(註:應該是「這位活基督就是李常受,願萬民歸順他,他是活神,他是當代的耶穌復活,成為現今時代的宇宙主宰。」)等等。』《呼喊季刊》在1995年11月那期展示了兩張落款為“宇宙中心美國洛杉磯職事站 中華大陸地方教會職事分站”,印發於1994年5月1日及9月26日的傳單,內容與上面所說的一樣。雖然《呼喊季刊》對此傳單的真偽持保留態度,但同時也批評李常受的默不作聲。但試想李常受那時已90歲高齡,還正與癌病博鬥,他的同工們會把這事告訴他麼?

對王永民這班人,“公安部辦公廳”於2000年所列舉之邪教組織中只說:『安徽“呼喊派”骨幹王永民等人非法成立“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狂稱要“打江山,創王權,奪撒旦政權”。“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頭子王永民曾組織千餘名信徒同時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9個大中城市散發要求人們信奉李常受的爆炸新聞等反動宣傳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68公安部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20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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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登出大量資料的“宿州反邪教”(王永民的家鄉蕭縣屬宿州市)說:『王永民,農民,安徽省蕭縣趙莊鎮王莊村人,靈名“接納”,1989年參加“呼喊派”活動。…1994年,王永民在“呼喊派”組織演變過程中,因與其他“呼喊派”骨幹意見不合,拉出一夥人,成立了“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69市民論壇 宿州反邪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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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題到王永民拿他藉鼓勵得來的信徒的奉獻款去實施他的大規模宣傳計畫。又說:『王永民…親自起草了 警告十三億人民命令 等宣傳品,開始先在信徒中傳播。到1994年9月,王永民認為該宣傳品標題不醒目,遂作了修改,標題改為 爆炸新聞,震驚世界,告中國十三億人民書。』他規定他的同工在1995年5月3日同時在中國各地(他們主要的工作在安徽和江蘇,也有在河南)散發此傳單,還動員了上千人。但在散發前,所有的傳單都被公安收繳了,共收繳非法宣傳品9百餘萬份,而王永民及其骨幹也被捕。奇怪的是既然整批單張全被收繳,為何在四川會有人收到?

“宿州反邪教”列出該單張的部分內容如下:『“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的建立,就是要擴大行政人員,壯大神的聯合體,推倒撒旦的行政,建立諸天國度,通行神的旨意,榮耀“常受主”。…我們敢當今世的陳勝、吳廣、方臘,有反潮流的創業精神。…我們打江山、創王權、奪撒旦政權,這不是反動,而是潮流。奪撒旦政權,就要大力宣揚神,讓所有的人都信神,就要印傳單,大力散發,高抬神。奪撒旦政權是全世界的行動,世界都要歸於“常受主”的統一,這是勢在必行的。…宇宙間的動亂,人類的敗壞,各級政府的腐敗,都是《聖經》預言的應驗,也是末世人類倖存的一線之路。…《聖經》記載了對人類懲罰的各種災難,地震、瘟疫、饑荒、戰爭,藉這些災難要消除人類的三分之二。…後某期到了,那時基督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力的、主治的都毀滅,把國交給父神,因為活基督要坐王,《聖經》這話必應驗。…我們這班人就是李常受在大陸地方教會的侍奉中心,所以,要高舉“常受主”的名,見證他是基督,借助他的名代替主的恢復,引進他的國度。…住美國洛杉磯的李常受,目前正駕駛着宇宙教會,已做成統一世界的工作。歸向地方教會,跟從李常受是末世人類九九歸一的一線之路。…他是諸天國度的新王,依靠他能躲過要來的四大災禍,依靠他能進入諸天國度,享受千年福份。…李常受是王,天上的、地下的,一切所有的都在李常受這位活基督裡同歸於一,這是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我們信的不是宗教,是真活人李常受,今天在大陸上興起了信常受教,要最終建立“常受主”政權,他的接班人就出在大陸,藉執事來代表,這個豐功偉績榮耀歸“常受主”。』69市民論壇 宿州反邪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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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革命性及高舉甚至神化李常受的內容真是太可怕!但這單張題及李常受的內容絶非李常受教導或題過的。李常受從未稱過自己為“活基督”,他只無數次的勸信徒要活出基督。他自己也厲害的操練;每早晨守晨更時他都會禱告求主使他那整天的生活都能活出基督。後來他覺得活出基督這片語太囉唆,就索性說活基督,以“活”字為動詞而非形容詞。從此他就不斷的勸信徒要在日常生活中活基督。可能王永民只是利用李常受這名來達到他自己野心的目的,或是他真以為主會在公元2000年回來因而為福音沖昏頭腦。但跟隨他的人不多(在安徽、江蘇、河南三省頂多只有數千人),而且似乎只是短壽的。筆者無法找到他們被審後判刑的資料。可能只是輕判,或短暫的坐監。“宿州反邪教”提供有姓名、年齡及籍貫的只有王永民一人,另外4人只有姓沒有名而其中有兩名沒有年齡及籍貫。這好像顯示服刑的只有3人。至於宣傳末世將至,這不足為奇,因那時將近公元2000年而聖經有暗示基督可能在那年回來,而有些基督徒確信基督會在那年回來,但李常受從未教導過主可能在那年回來。聽說在80年代有次在聚會中他甚至說看目前教會的情形,主可能二百年內都不能回來。

貳-為何國內地方召會的信徒被稱為“呼喊派”

一 “呼喊派”非李常受在1980年回大陸探親時建立的
二 “呼喊派”這名是由東陽義烏事件引起的
三 一個印證的見證
四 東陽及義烏的兩封代禱信
五 “呼喊派”這名是“三自”起的
六 被跟不上的老同工們助長
七 唐守臨與任鐘祥的為人
八 說“呼喊派”的人作非法的事危害公民生命安全沒有事實的根據

1 何恩傑不屬“呼喊派”
2 所謂的“呼喊派”絶非如政府所稱的是班擾亂社會、危害生命、騙姦婦女等的人
3 政府所指的“呼喊派”是所有接受李常受教導的人而非單指一班壞分子

 
一 “呼喊派”非李常受在1980年回大陸探親時建立的

網上有很多對“呼喊派”以訛傳訛的報導,其實有很多是不實,甚至是說謊的。譬如很多網站基於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刊登在1982年10月的《信息》雜誌和11月的《七十年代》雜誌上的報導就說“呼喊派”是李常受在1980年回中國大陸探親時建立的。但查李常受自1949年離開中國大陸後,到他死時都未曾回過大陸。他在1967年看見呼求主名這叫人不斷聯於主的實行,但國內的信徒認識李常受曾帶領過呼求主名這實行還是在1979年開始有國外的屬靈書籍被帶到大陸之後。11主恢復在中國—歷史與見證,12章見證1其實這實行是沒有甚麼可非議的。但國家宗教事務局屬下的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簡稱“三自”,非一政府部門)是推行政教合一的,想把主在國內的工作全都控制在他們之下,於是就打壓家庭教會。這可見於在1982年不只地方召會受害,連一般的家庭教會也受害。12前英國駐中國外交官,也是海外傳教團契(原中國內地會)的傳教士Tony Lambert翻譯了一份名為 主在中國:東陽義烏迫害的另一觀點 的檔案,其中表示:『事實上,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東陽、義烏被迫害的地下教會並不是屬於李常受的“地方教會”或是“呼喊派”。』 另外參考 我們不是邪教──河南省方城家庭教會傳道人田敏閣、蘇德安的見證:『田金、張榮亮、丁秀玲並不認同李常受的神學觀念,也不接受“恢復流”教會的資訊。但是,公安局仍要通緝他們。』,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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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方召會在國內的家庭教會中是最具影響力的,就使他們受到的逼迫遠超過其他家庭教會所受的。然而在整個的過程中,地方召會裡的聖徒都一直順服政府,沒有作過任何違法的事,只在背後一直的禱告,因知道他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

 
二 “呼喊派”這名是由東陽義烏事件引起的

“呼喊派”這名開始於1982年2月浙江省東陽及義烏縣的事件。據東陽縣受害的幾十處地方召會所寫的聲明說: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宗教政策作了正確調整,…表明教派之間雖有教義上的不同,但在相互尊重的原則下,都能團結一致愛國。遺憾的是當時在東陽籌辦“三自愛國會”的,是一位離道反教多年,教義上無造詣,行為上難服眾的基督教“傳道人”。他在東陽第一所開放的教堂內,制訂了與《聖經》明顯抵觸,也有違中央政策的所謂“十三條”。…

為着執行“十三條”,要關閉教堂周邊所有的家庭聚會點。地方召會的信徒為此遭受了逼迫,尤以東陽大路村地方召會聚會點為最甚。該聚會點距離那位“三自會負責人”的教堂十多里地,一直被視為阻礙“十三條”的“眼中釘”。…

當“三自會負責人”(註:即那位離道反教的所謂“傳道人”)關閉該聚會點的“口諭”未能執行後,那個主日(禮拜天)該聚會點信徒正在聚會時,忽然衝進幾位壯漢,將信徒全部拖到了門外。有的信徒抱着門框不肯出去,有的衣服被扯破。這樣連續幾週,該聚會點仍然未撤。又一週主日,壯漢們衝進去不僅拖出信徒,還有幾位被抬起來殘忍地拋入水塘裡!…平靜了幾週後,在又一個主日該聚會點信徒聚會時,忽然聽到沉悶震耳的“轟然”一聲,房子也抖了。眾人探出窗戶一看,農家院子外面的圍牆,已被爆炸開了一個大大的缺口。後來,爆炸者被公安機關抓獲以拘留處罰。

因為強迫地方召會在家庭聚會中的信徒必須去“三自”堂點聚會,也有信徒幾次去了,卻受到了侮辱。例如:地方召會的女信徒,按照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的教導,聚會禱告時大都會在頭髮上有服權柄的表記,即實行“蒙頭”。…但是,地方召會的信徒進到那堂點裡,卻不准蒙頭,甚至誣衊“蒙頭”為“反革命”記號,發生了多起強行扒除蒙頭帽事件。

又如:在地方召會聚會中,禱告是一位接着一位,大家簡短地合成一個禱告。但在“三自”堂點裡,只有指定的人才能開口如同念經一樣地禱告。當地方召會信徒按照信仰習慣接上去新鮮活潑地禱告時,便被誣為“鬧事”。…

所謂幾十起“鬧事”,基本情況都是如此,限於篇幅,恕不一一敘述。

我們認為:東陽地方召會的信徒,為了順從聖經的信仰原則,並未違反國家的法律,卻受到如此殘忍的逼迫。在這些“事件”的過程中,東陽眾地方召會的基督徒多次被打,卻從來沒有人還過一次手;去聚會受到侮辱、謾駡,但地方召會信徒沒有還口罵過一次。後來,有地方召會信徒去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這些情況,不僅合理合法,也是經過門衛同意才進去的,卻被誣為“衝擊”、“圍攻”。被當時的“三自會負責人”不斷誇大,無限上綱(註:意以一些小事借題發揮,說到變成嚴重惡行,然後狠狠批判),從此給我們扣上了“呼喊派”的帽子。』13浙江東陽地方召會的聲明(浙江東陽地方召會就《北方新報》和內蒙古反邪教協會污蔑不實之詞的聲明),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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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呼喊派”這名堂的由來。

 
三 一個印證的見證

浙江省東陽縣一位從1983到98年為主坐牢的胡恩餘弟兄作見證說:

『那時浙江省在恢復(註:“地方召會”也稱為“主的恢復”或“主恢復”,以前被稱為“聚會處”及“小群”)中的聖徒就達三、四十萬。…在最後一次全省同工聚會相調提出負擔之後,東陽的“三自”提出“十三條”。以下是部分內容:

信徒入教必須申請,經兩會(註:即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及中國基督教協會)批准才能入教。
在教堂門口設立門衛,凡黨員、團員沒有批准不得入內。未成年人不得入內。
各地區之間信徒不可來往,若有來往視為反革命串聯。
除了教堂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傳教。
各家庭教會視為非法聚集,經發現予以取締。
在教堂內要講科學、要結合當前形勢講耶穌。
離開教堂不得有唱詩歌、禱告等宗教活動。

我們覺得“十三條”的宗旨乃是消滅召會,就不與理睬,照常堅持聚會。“三自”就來取締,將在聚會點聚會的信徒拉出來丟到水塘裡。其中有個弟兄淹死在其中。有些還將聚會點的房屋炸了,有信徒將此拍照並按照事實經過向當地公安申述,當地公安沒有反應,我們就申述到金華市公安局,仍無音訊,隨後又申述到省公安廳以至中央仍無濟於事。千祥區公安說是我們打他們,反對他們,我們便寫公開信,請全國各地的信徒為我們禱告。…

還有一次金等去南鄉某地聚會,“三自”裡的人將他們趕出聚會點,還在大冬天將糞池裡的糞潑在他們身上。

後來十三條傳到了中央,覺得很好,特地派人來到杭州,想把這條款推廣到全國。我聽到這樣的消息,覺得要擺上,為着全地的眾召會,要起來堅持聚會,傳福音。那時幾乎月月受浸,每次都是幾十位。報紙上就登載有人因受浸而被淹死(註:即把有人被拖入水塘被淹死說成受浸時被淹死)來攻擊召會。信徒們到報社去抗議,不但不被接受,反被認為是反抗,謠言越傳越大。也因着我們寫給全國各地的公開信被傳到海外,在香港、臺灣的一些報刊雜誌上刊出,以披露中國“宗教信仰自由”之真相。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大了,但這並非我們的本意,我們只是要堅持聚會而已,寫公開信也是要陳明我們沒有浸死人的事實。哪裡知道此事竟成舉世矚目的“東陽義烏事件”。在一些海外出版的教會現代史中均提及這一事件(見《當代基督教發展史》P380)。我與李立虹也因此在後來的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和死刑(註:結果分別坐監了15及16年)。…

當局於1983年5月份開始取締“呼喊派”,同時下手抓捕持守純正信仰的領頭信徒,把他們下在監中,其餘的信徒一律辦學習班,要他們退教,退出“呼喊派”,與我們劃清界限等等。』14主恢復在中國—歷史與見證,12章見證2

從這裡可見眾地方召會被政府(非“三自”)扣上“呼喊派”的帽子是約從1983年5月開始的。我們也知道在1983年6月間,中央政府向全國發出通告,要嚴厲打擊並堅決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而大規模的逮捕就在6、7月開始。

 
  東陽及義烏的兩封代禱信

以上亦題到東陽的弟兄們曾油印一張公開信請求全國各地的信徒為他們代禱,日期為82年4月3日。此信的標題是 請為東陽的眾肢體代禱。此信題到1982年2月28日在東陽縣有信徒在聚會時被“三自”的代表所煽動的地方人士衝進來打傷及投入池塘,也有信徒被石灰撒傷眼睛,並且同日在義烏縣有信徒被“三自”的代表所教唆的公安人員用電棒打到流血甚至電到暈倒及之後有31位被帶到公安局。關於在義烏當天所發生的事,另一封代禱信(可能就是5月22日題目為 義烏縣基督徒給浙江省政府,省長,並請轉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的上訴書 的油印傳單)很詳細的描繪在北門禮拜堂一班呼求主名及姊妹戴蒙頭帽的信徒如何受到公安及聯防嚴厲的迫害,而最後有27位弟兄及4位姊妹被拉到公安局,大部分被電器觸過。東陽的信題到“三自”的『餘炳甫、陳松林等人,煽動利用一批不明真相的社員群眾及民兵,衝入聚會的地方,綁架弟兄姊妹,毆打、甚至侮辱我們的弟兄姊妹』。15東陽的油印代禱信的部分內容翻譯成英文,刋於“中國教會研究中心”於1982年6月所出版的China Prayer Letter中,又全信刊於該研究中心的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中國與教會》的英文版)在7/8月的雙月刋中。該研究中心亦在1982年10月的《莫忘神州》(China Prayer Letter 的中文版)裡報導更多迫害的事,及在1983年1/2月的《中國與教會》第26期21-22頁刋出從義烏來的代禱信義烏的信說:『我們認為這原因是四人幫流毒還沒有肅清,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政府上了餘炳甫和東陽的陳松林等投機分子的當,是這些別有用心的人在破壞在作祟,他們過去在歷次運動中看風使舵,離道叛教,賣主賣友,大家都知道他們是害教非淺的,不允許他們混入教會。當今天政府要落實政策的時候,他們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又想出來得名(人代、政協⋯⋯ )。得到作先生、作牧師,達到往上爬騎在信徒頭上作威作福的目的,以極左面目騙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擇手段的在政府和信徒中製造矛盾。而且把內部矛盾敵我化,捏造惡話,惡意攻擊,巴不得把一直能實事求是遵行聖經真理的信徒,打成反革命,關進監牢 。高抬自己,以積極愛國愛教,組織“三自”之名,幹損政府聲譽害教會之實事。由於個別有關幹部不明白我們的信仰的內容,沒識透他們的惡毒用心和實質,才造成今天這樣的慘事。』15東陽的油印代禱信的部分內容翻譯成英文,刋於“中國教會研究中心”於1982年6月所出版的China Prayer Letter中,又全信刊於該研究中心的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中國與教會》的英文版)在7/8月的雙月刋中。該研究中心亦在1982年10月的《莫忘神州》(China Prayer Letter 的中文版)裡報導更多迫害的事,及在1983年1/2月的《中國與教會》第26期21-22頁刋出從義烏來的代禱信兩封信都指明東陽及義烏的逼迫是由那地兩位有野心要得地位的“三自”人士煽動出來的。

《主恢復在中國——歷史與見證》一書開頭的“大事年表”有以下的一段話:『1983年4月,“三自”的唐守臨(註:1954-61年為上海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的常務委員,1979-86年為全國及上海三自的副主席)、任鐘祥(註:1986-97年為上海三自的副主席,1991-97年為全國三自的副主席,又為中國基督教協會的顧問)二人編寫《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為要來的全國性大逼迫提供輿論宣傳。1983年7月,針對主恢復的全國性大逼迫開始。眾召會被誣衊為“呼喊派”,受逼迫範圍之廣、人數之多、程度之慘烈為建國以來之最。有些聖徒一審就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這是前所未有的。』唐守臨及任鐘祥是根據流傳入中國的美國書籍《神人》編寫該書的。但《神人》這書在1985年6月26日被美國加州阿拉米達(Alameda)郡的高等法院判以誹謗罪。法官說:『《神人》原稿,…其主要部分均屬虛假、譭謗及僭越法定的合理權利,故此乃為誹謗(加州民法第四十五條)。』又說這種譭謗書,造成社會損害,也應當加以處罰,使以後的人有所警惕。於是判定作者Neil Duddy及出版者Schwengeler-Verlag罰款共美金三百四十萬元。16『神人』訴訟判決書,臺灣福音書房,1985

 
五 “呼喊派”這名是“三自”起的

感謝神為我們預備了上海的張錫康(筆者曾與他當面交通過,覺得此人很老實可靠)。藉着神給他的恩賜及那靈的感動,他出版了一書把上海召會從1930至90年所發生的事非常詳細的記錄下來,使在1950至90年發生在中國眾地方召會的事不至於空白。他是早期上海召會在長老職分上有分的張光榮(後因體弱退出長老職分)的兒子,生於1922年。在他所寫的《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中有以下的話:『這時候(註:即在1935年倪柝聲釋放 基督得勝的生命 的信息之後),有許多弟兄姊妹都被聖靈澆灌,…在擘餅聚會中,他們也放膽起來禱告,無所顧忌,那真是天天過天上的生活。我們也大聲呼喊主的名,唱阿利路亞!阿們!…我們當時還不懂…什麼叫釋放靈呼喊主名,但是現在回顧,我們那時已經經歷了呼喊主名的甘甜。』17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5章這裡說到當聖徒被聖靈充滿時,在聚會中大聲呼求主名及喊哈利路亞是頂自然的事,而不這樣作反是熄滅那靈(參帖前五19)。

他繼續說:『1980 年溫州、平陽青年弟兄姊妹在聚會中大聲呼喊主名,有一些老的同工,長者如章高來、張載光、陳寶華等反對,因而造成分裂。以後“三自”就搞出一個“呼喊派”來,和聚會處其他一些要安靜聚會、不呼喊主名的有區別。他們認為“呼喊主名”是李常受搞出來的,並道聼塗説在外地一些聚會搞“呼喊”,因而有人神經錯亂或影響鄰居睡眠等,因此認為這是異端邪說之一。我們在上海徐蘭英姊妹家擘餅聚會,因怕影響樓下鄰居,也從未大聲呼喊過。但是我們的聚會被人認為有國外滲透,是站在李常受一邊,並接受李常受觀點的,所以我們也被定為是上海的“呼喊派”,並且被加以取締。』18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7章

這裡題到在溫州及平陽有聖徒在聚會中大聲呼求主名。但這應該是看見這實行的初時因興奮而有的,日後會逐漸受到平衡,因在聚會中的集體呼求是為幫助個人在私下的生活中建立起呼求主名的習慣,而年長的不能接受是因他們守舊不肯接受新的亮光和啟示。文中也題到“呼喊派”這名稱是“三自”加給接受李常受的教導之信徒的。

他又說:『所以溫屬地區,弟兄姊妹就分成兩派。一派走主恢復的路,別人稱他們是“呼喊派”,因為他們呼喊主名,一派走老聚會處的路,保持老聚會處的一套。…1982 年到 1983年在浙江走主恢復的路的一些青年弟兄姊妹,還有個別的老弟兄,首先是在溫州聚了一次浙江省眾教會的聚會,以後在慈溪、義烏、東陽、甯海、余姚和蜀山聚了多次眾教會的聚會。這就引起政府的注意,認為這是由國外滲透、搞顛覆活動的反革命組織“呼喊派”,要予以堅決打擊。上海唐守臨弟兄收到平陽楊樹人許多信,控告“呼喊派”,…他就和任鐘祥合寫了《為真道竭力爭辯》一書(註:1983年12月出版)。1983 年上半年該書因為篇幅多,一直沒寫好,有關部門叫唐、任先出一本《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註:1983 年 4 月出版),發給各地教會和有關宗教事務部門。以後,有關部門就根據這本書定“呼喊派”為反動組織的罪名,許多弟兄姊妹因此坐牢、判刑。』19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9章

這裡看見“呼喊派”這名稱從1982年開始就被人使用來稱呼國內那些接受倪柝聲兼李常受之資訊的地方召會的聖徒,而那些只接受倪柝聲但不接受李常受資訊之地方召會的聖徒則不適用。這符合前文《浙江東陽地方召會的聲明》所說“呼喊派”的名出現在1982年2月的“東陽義烏事件”之後。該事件後來成為政府打擊“呼喊派”的導火線,而這打擊又是因他們在1982年間在溫州、慈溪、義烏、東陽、甯海、余姚和蜀山開過全浙江省同工的工作性聚會,就引起政府的注意,認為他們是由國外滲透、搞顛覆活動的反革命組織。

張錫康再說:『1983、84年這兩年“三自”協助宗教事務局、公安部門對所謂“呼喊派”加以打擊,定性為反動組織加以取締。他們認為所謂“呼喊派”是國外美籍華人李常受反動勢力的“滲透”據點,…我們在上海的所謂“呼喊派”就是指我們在新閘路徐蘭英姊妹家參加擘餅的幾十位弟兄姊妹。我們從未高聲呼喊過。我們也未集體大聲重複呼喊「哦主」、「阿們」、「阿利路亞」過。據說“呼喊派”這個名稱是前靜安區宗教事務科科長王某某搞出來的。』20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2章

這裡說“呼喊派”這名稱是上海前靜安區宗教事務科的科長王女士搞出來的。她一定是根據“三自”提供的資料搞出來的。我們不知道她在何時搞出這名稱來。這一定是在1983年4月唐守臨和任鐘祥出版《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之前,因在他們的這篇文章裡有題到“呼喊派”這名稱。21唐守臨、任鐘祥,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轉載於《景風》,基督教中國宗教研究社,1983年75期36頁“呼喊派”這名稱第一次在文字上的出現是在1982年9月在香港出版的《景風》雜誌上。那裡說:『信徒祈禱時他們大呼口號(因此被稱為“呼喊派”)。』22林汝升,中國教會二三事,《景風》,基督教中國宗教研究社,1982年71期40-41頁《維基百科》說:『這篇文章首度將“三自”所取的“呼喊派”一名帶到海外。』《景風》這篇文章是在該雜誌的編輯與一團人訪問國內的“三自”代表之後寫的。

 
六 被跟不上的老同工們助長

從以上所有的資料我們可結論出“呼喊派”這名稱是1982年2月“東陽義烏事件”後“三自”加在全國接受李常受資訊之信徒的總稱,不管他們有否呼喊主名。浙江省的東陽及義烏縣加起來的總面積只有香港那麼大,故這事件只是個導火線而已。然而在1980年代初期,國內的地方召會最有活力及人數最多的地方是在浙江省和河南省(其次是福建)。當時國內各大城裡有好些老一輩且有分量的同工及長老因跟不上就說李常受所說的是異端,所創立的是邪教並且在他身上有邪靈。上文題過的胡恩餘說:『蕭山教會的高等人(註:高即高長保)聯合浙江省“三自”,打擊我們,說我們是異端,高等人本與“三自”水火不容,但在這件事上成了朋友。』14主恢復在中國—歷史與見證,12章見證2張錫康說:『溫屬地區的老弟兄(註:即溫州的張載光等)和陳恪三、黃得恩大都有聯繫,以後又和上海唐守臨、孫務信弟兄有聯繫。陳恪三弟兄老早就講李是邪靈了。蕭山高長保弟兄受溫屬地區老弟兄的影響和孫務信、陳恪三的影響,也反李,說李是邪靈。』19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9章受這些同工長老的影響,上海基督徒聚會處的長老唐守臨及任鐘祥就寫出《為真道竭力爭辯》一書。後來『有關部門正欲展開一次全面打擊所謂“呼喊派”的運動,於是催任和唐用很快的時間出版了一本小型刊物,取名為《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於1983 年 4 月出版,由金陵協和神學院函授科編印為《教材“增刊”》分送到各地“三自”、有關部門和組織…』20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2章『1983年5月5日,全國兩會在上海召開會議,討論《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稍後宗教事務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抵制李常受的“呼喊派”,“呼喊派”負責人大量被捕。』23中國教會歷史年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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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的發行,各地政府機關定所謂“呼喊派”為反動組織,他們說這是你們基督教內自己(註:應指“三自”)已定了的。對所謂“呼喊派”中負責的弟兄,愛主的青年弟兄姊妹加以逮捕判刑,有的判無期徒刑,有的判十幾年、十年、七年、五年、三年、二年不等。』20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2章

 
  唐守臨與任鐘祥的為人

查唐守臨(原名唐醒)是在1931年轉到地方召會的。1936年起他成為同工(參《敞開的門》)。1942年,他是參與革除倪柝聲的十一位同工/長老之一。1948年他被立為上海召會的長老(那時共設立了八位:俞成華、張愚之、唐守臨、朱臣、杜忠臣、何廣濤、宣常銘和顧伯濤)。他有寫詩的恩賜。張錫康說:『倪弟兄1952年被逮捕以後,圍繞着參加“三自”的問題,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是以唐守臨為代表的,主張加入“三自”。一種是以李淵如、汪佩真、張愚之、藍志一為代表的,反對加入“三自”。』24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18章1954年7月他加入“三自”成為其常務委員。1956年1月29日上海召會的主要負責人俞成華、張愚之、藍志一、李淵如、汪佩真等被拘押,而唐守臨等在4月15日帶領上海召會加入“三自”。張錫康又說:『1951 年,何廣濤去了武漢,當時常住在辦公室樓上,並負責辦公室的執事任鐘祥(負責文書工作)代替何做了長老。1956年上海基督徒聚會處經過肅反,當時俞成華已死,張愚之、朱臣被逮捕(註:同工藍志一也被捕),杜忠臣隱居,而宣常銘、顧伯濤也不來聚會了。長老只剩下唐守臨和任鐘祥兩人。』25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9章論到唐守臨,張錫康說:『雖然唐守臨想服事,但他沒有屬靈的竅。講道也沒有靈的東西出來,他喜歡講笑話,用一種人的智慧的話來吸引一班青年人。他也歡喜作詩。但是作的詩倪弟兄沒有一首是要的,因為他富有情感。他對自己很得意。倪弟兄一看,沒有什麼可取的。』26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2章又說:『唐那時(註:即1981年下半)是緊跟“三自”,自從 1979 年左弗如姊妹去世以後,上海“三自”副主席的席位便給了唐守臨,對此,他是感激流涕的,又加上在十年動亂中所扣除的工資都發還給他,所以他更討好黨,討好“三自”。』27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1章『1983 年當任鐘祥、唐守臨編寫了《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以後,許多人看到了。懷恩堂召開了一次座談會,要收集一下大家對這本書所聽到的意見,有人說,這本書中所批判李的一些論點有許多都是斷章取義的。唐承認他是斷章取義。在其中一本李所著的書中,唐和任看了數遍,一點找不出有什麼錯的來。』20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2章『《為真道竭力爭辯》和《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兩本書後不久,收到從日本幾十位弟兄姊妹寫給他的信,說他是猶大要出版後,並不能誘使弟兄姊妹靠近“三自”。相反的,大家都認為唐、任利用政治出賣了聚會處。有的人翻了幾頁,一看全是一些政治批判老調,也就不要看了。書中全是消極方面批判的話,沒有積極方面將真道擺出來,更沒有造就信徒的話,讀了裡面發死發沉。…以後,他對弟兄姊妹說他表示悔改,過去都是跟了任鐘祥走。』28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4章『沈詩華(註:即唐守臨的妻子)勸唐不要再跟任鐘祥了,跟了任鐘祥吃了許多苦。這樣唐表示跟任鐘祥是跟錯了,公開悔過,…唐師母就對我講:「任鐘祥和唐寫了一本《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和一本《為真道竭力爭辯》,不知道害了多少人,許多弟兄姊妹無辜被判刑、坐牢,甚至有人被折磨至死。我和唐曙(註:即他們的女兒)勸唐不要再跟任走了,因為這是任起的稿,當然唐也提供了許多意見。唐有些回心轉意。」她說:「像任鐘祥這樣的人怎麼能作長老呢?他不知過去怎麼當上了長老的。他完全是轄制弟兄姊妹,拍宗教局和“三自”的馬屁,為他自己可以爬上去。」…11月份(註:在1989年)唐守臨因在家裡摔跌在地,造成骨折(輕度)臥床不起,以後數次病危,數次轉危為安。在清醒時,鄭光濡弟兄問他,有什麼要說的沒有?他說,…第二,1983 年他和任鐘祥合寫的《為真道竭力爭辯》,是上海宗教事務局派了四位同志來給他看了許多反李的材料,叫他和任寫的。任起稿,他修改。這本書害了許多人,叫許多人受傷,他表示寫錯了(但未徹底悔改)。』29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5章『1989 年 3 月 27 日上午,上海宗教事務局處長陳榮生…承認過去對“呼喊派”搞得太過頭了,認為“呼喊派”是從基督徒聚會處出來的。』29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5章

從以上的記載,我們可見唐守臨是個感情重,而屬靈分量及對真理的認識都不夠的人。他容易被任鐘祥唆擺,但自己的心也不乾淨。《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和《為真道竭力爭辯》主要是任鐘祥起稿的。他承認在前者裡面有很多是斷章取義的。他也為有分寫這兩本書後悔過,但後悔得不夠徹底。而任鐘祥是個有野心的人,想在“三自”裡面爬上去,就唆擺唐守臨寫這兩本書。

 
 說“呼喊派”的人作非法的事危害公民生命安全沒有事實的根據

八1 何恩傑不屬“呼喊派”

有很多網站說一位何恩傑是首先將“呼喊派”輸入大陸的人物之一,又有很多網站說他是一位呼喊派的領袖,甚至有網站說他是李常受的代理人。但根據《人民日報》及其它的報導顯示這何恩傑及另一位林澤榮所牽涉的事件完全是一政治上的事,與宗教無關。《人民日報》報導說:『3月29日下午5時20分,廣州賓館七樓南面視窗掛出了一幅長約4米的布質反動標語。…深夜11時,就把作案的特務分子何恩傑和林澤榮兩罪犯捕獲歸案。…何恩傑於1981年在臺灣參加特務組織,後被委任為特務機關“大陸工作會”組長。1982年他發展林澤榮參加了特務組織。』30廣州迅速破獲國民黨特務張掛反動標語案件,人民日報,1983-04-02第4版面半年後該報又報導說:『何恩傑1981年3月由香港赴臺灣參加了國民黨特務組織。1982年間,何犯在香港發展了林澤榮等為特務,…今年3月,何恩傑、林澤榮潛入廣州,積極搜集情報,發展特務組織,妄圖建立“城市遊擊隊”、“地下物資倉庫”和電臺。』31廣州處決特務分子何恩傑、林澤榮,人民日報,1983-09-07第4版面其它的報導說這事發生在廣州春交會開幕前夕。有報導說:『1983年3月29日下午,“陸工會” 派遣駐香港“391”特務組組長何恩傑、組員林澤榮在廣州市面向海珠廣場的廣州賓館七層樓外,懸掛了一幅長約3米、寬0.5米,白底黑字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反動標語,在全國造成了很壞的影響。』32臺灣間諜在大陸活動60年:有3000餘人“以身殉職”(2) ,軍事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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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第三屆/中國基督教協會第一屆的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中說:『路透社等從臺灣發出的消息說,臺灣當局承認何、林二人是「臺灣的間諜」,要為他們「舉行追悼會」,並將他們的名字「入祀忠烈祠」。』33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第三屆/中國基督教協會第一屆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1986年8月16日該報告還說何恩傑曾在香港某一基督教的“研究中心”工作過,而該“研究中心”與一刋物《守望中華》的出版機構是同類的。查在1982年活躍報導東陽義烏事件的刋物有在香港的“中國教會研究中心”出版的《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及《China Prayer Letter》與其中文版《莫忘神州》(見附註15),還有其他出版社出版的《百姓》、《守望中華》和《主在中華》。“中國教會研究中心”那時的出版中有幫助“呼喊派”的味道。李常受題過在1985年,香港有位專門研究中國大陸家庭教會的刋物主編趙天恩在美國與他詳談有關中國家庭教會的情況。他們是因《神人》一書的案件認識的,因被告一方想找趙天恩作證人以證明李常受所教導的是異端邪說。34李常受與香港負責弟兄們的交通,1986-08-30“中國教會研究中心”是趙天恩牧師創立的,而何恩傑曾在此機構作過事,因此有很多網站就把何恩傑與“呼喊派”扯上關係,但其實那只是件政治事件。

 
八2 所謂的“呼喊派”絶非如政府所稱的是班擾亂社會、危害生命、騙姦婦女等的人

另外,有人認為“呼喊派”這名是指在地方召會中那極少數作出一些不道德行為的過激信徒。據政府在1983年6月所發出的通告稱:『“呼喊派”是一打着宗教旗號進行非法活動的反動組織。他們狂呼亂叫、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他們煽動狂熱,危害公民生命安全;他們趕鬼治病,殘害人命;他們造謠惑眾,騙姦婦女。』這通告一定是跟據下面江平的報告及唐守臨與任鐘祥的《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的內容而來的。如果江平,及唐守臨與任鐘祥所寫的內容有太多不實的地方,這通造也會有太多不實的地方。其實在地方召會裡的聖徒一直接受倪柝聲及李常受的教導,都不會作出不道德的事來。他們注重奉公守法,故不會煽動鬧事及擾亂社會秩序(政府所得的這印象應是從東陽義烏的一些“三自”人士的歪曲報導而來的);他們不注重趕鬼治病,只注意活出基督的生命,故不會殘害人命;他們非常注重道德(李常受常教導信徒要活出基督最高的人性美德),故絶不會騙姦婦女;在80年代早期他們偶爾會在聚會中集體的呼求主名,但相信他們會以不騷擾到鄰居為原則,因至少他們的良知會管住他們,何況那時一被人投訴就有可能被公安抓去坐牢,只是偶爾興奮過度時可能會很短暫的騒擾到鄰居,故不是狂呼亂叫及煽動狂熱(國外的眾召會更不會打擾別人,因他們都在聚會所內聚會而非在家裡聚會)。

所以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所發的通告對“呼喊派”的控告都沒有確實的事實根據。這通告之產生的過程如下:1983年1月15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江平率領一個調查小組在上海與唐守臨及任鍾祥談話。16日,包括唐守臨、任鍾祥等多位“三自”委員,認定“呼喊派”是政治上的反革命、宗教上的異端,應儘速處理。唐、任兩人也受命寫作一本駁斥“呼喊派”的書,就是4月出版的那本《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隨後江平那小組去浙江的東陽及義烏,要從當地的“三自”人士及公安所聽取關於東陽及義烏事件的報告。江平在4月18日呈給中央的公安局、宗教事務局及民族事務局一份《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該報告一面說東陽義烏的事件只是少數壞傢伙擾亂社會治安的局部問題,但另一面又說:『國際反動勢力策動我國一些反動份子組織“呼喊派”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顛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江平一定是受到在東陽及義烏的“三自”人士及被他們所煽動之公安人士的嚴重歪曲與抹黑的報導所影響,譬如該報告說『據浙江東陽、義烏兩縣統計,從1981年9月至1982年10月,他們就鬧事70多次』,又加上被當時在香港的一份雜誌《主在中華》的一篇『為“呼喊派”撐腰壯膽的文章』(見《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標題二;該報告引那篇文章說大陸地下教會『這股日益強大的離心勢力…實不止五千萬之數』)所影響,以致認為有『極少數反動分子』『披着宗教外衣』受國外的反動勢力影響因而在國內組織反動組織“呼喊派”想顛覆政府。他又說〝呼喊派〞的人『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用宗教做禮拜的形式大聲呼喊』。5月5日,全國兩會開會,討論《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稍後宗教事務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抵制李常受的“呼喊派”,而“呼喊派”的負責人大量被捕。

唐守臨和任鍾祥在《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的開頭說“呼喊派”非常邪惡。接着用了很多篇幅來列舉李常受的異端。但他們所說的只顯出自己對李常受之教訓認識的淺薄及自己對聖經之認識的殘缺(網上已有駁斥他們的文章)。然而論到“呼喊派”的邪惡方面,該書內的篇幅只有大半頁,並且難以說服人。唐及任在該書上所寫的控告主要是說呼求主名會叫人神經錯亂。他們所舉的例證只有幾個:浙江泰順的劉某『受了“呼喊”的影響,…結果突發神經病』;浙江平陽有幾個人發了瘋,其中有個漁民『由於“着迷”要“投身於聖靈的水流”而致發瘋,竟投身江海致死』;和河南省南召縣的尹春保效法亞伯拉罕帶他九歲大的獨生子上山去殺死以獻祭。

關於有人因呼喊主名以致神經錯亂,請聽張錫康怎麼說。他說:『以後“三自”就搞出一個“呼喊派”來,和聚會處其他一些要安靜聚會、不呼喊主名的有區別。他們認為“呼喊主名”是李常受搞出來的,並道聼塗説在外地一些聚會搞“呼喊”,因而有人神經錯亂或影響鄰居睡眠等,因此認為這是異端邪說之一。』18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7章又說:『上海唐守臨弟兄收到平陽楊樹人許多信,控告“呼喊派”,說泰順有一弟兄呼喊了,神經錯亂,這是邪靈,並說李的書是異端。』19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29章他再說:『陳恪三…說在浙江平陽有人因“呼喊主名”而神經錯亂,那時王恩永弟兄就站起來問他:「你是聽來的呢?還是親眼看見的?」他說是聽來的。王恩永弟兄說,事情不是像傳說的,這人本來精神就不正常,…』35張鍚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30章

從張錫康的見證可見,唐守臨在《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所列舉那些因呼喊主名而神經錯亂的例子都是他道聽塗說而來,或那些人本身就有神經病。那些例證也無法叫人相信。有人會誤認“投身於聖靈的水流”為投江自盡嗎?又有人會效法亞伯拉罕把自己的獨生子殺死來獻祭嗎?他也沒有說這兩個人是在呼喊主名後作這兩件事的。

唐守臨和任鐘祥在《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中還列舉一些呼喊派的人破壞社會秩序的事。其實他們所說的是指有些被稱為“呼喊派”的人抵抗“三自”中那些用強硬甚至武力手段迫使他們關閉地方召會的聚會點而集中到“三自”的禮拜堂聚會的自衛行為。唐守臨當時為“三自”的副主席,當然什麼都為“三自”說話。他還可能會夢想“三自”能把全國的基督徒合一起來。他們在該書中有一句說:『“呼喊派”在東陽、義烏二地聚會尋釁鬧事,…』但關於東陽義烏的事,讀者如果去看《浙江東陽地方召會的聲明》就曉得事情的真相了。該聲明中有一段說:『例如:1982年2月在雙牌村的一次聚會,早就向地方召會信徒發出通知。但是信徒們在聚會中發現內容與通知不符也違背聖經,當信徒們照常唱詩歌、禱告時,“三自會負責人”惱怒了,下午就不讓這些人進去了。地方召會信徒就跪在大門口露天禱告聚會,這使“三自負責人”極為惱火。竟然向政府部門謊報“打架了!”結果使公安局調動當地民兵來抓捕。到了因看見全是基督徒,就讓大家回去了。所謂幾十起“鬧事”,基本情況都是如此,限於篇幅,恕不一一敘述。我們認為:東陽地方召會的信徒,為了順從聖經的信仰原則,並未違反國家的法律,卻受到如此殘忍的逼迫。在這些“事件”的過程中,東陽眾地方召會的基督徒多次被打,卻從來沒有人還過一次手;去聚會受到侮辱、漫駡,但地方召會信徒沒有還口罵過一次。後來,有地方召會信徒去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這些情況,不僅合理合法,也是經過門衛同意才進去的,卻被誣為“衝擊”、“圍攻”。被當時的“三自會負責人”不斷誇大,無限上綱,從此給我們扣上了“呼喊派”的帽子。因着這些打着“三自愛國”名義對地方召會的逼迫,導致一貫實行自養、自傳、自治的地方召會信徒,十分反感“三自”組織。』13浙江東陽地方召會的聲明(浙江東陽地方召會就《北方新報》和內蒙古反邪教協會污蔑不實之詞的聲明),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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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3 政府所指的“呼喊派”是所有接受李常受教導的人而非單指一班壞分子

其實政府一向所指的“呼喊派”就是所有接受李常受的信息的人。這是國內所有地方召會及家庭教會裡的信徒都知道的,絶非單指一班壞分子。36“我們不是邪教”-河南省方城家庭教會傳道人田敏閣、蘇德安的見證:『1983年夏天,公安局將領受李常受資訊的家庭教會定為“呼喊派”,將不參加“三自”教會的傳道人,也劃為“呼喊派”。』,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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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呼喊派”這名稱是中國政府加給大陸跟隨李常受之教導的信徒的,如白受恩說:『六月中旬,政府貼出告示,定我們為“呼喊派”。』(臺灣福音書房,福音見證4,107頁);又如李常受說:『…我問他(註:即趙天恩),那家庭聚會裡頭有多少是“呼喊派”,那就是我們這班人。…他說,這個很難定,界線很難劃,多得很。』(李常受與香港負責弟兄們的交通,1986-08-30);張錫康的著作更清楚指明政府所定的“呼喊派”是指接受李常受之資訊的人,故此連那班在上海徐蘭英家聚會不呼喊主名的人也被定為在上海的“呼喊派”。只是國家宗教事務局定型這是班狂呼亂叫、煽動鬧事、擾亂社會、危害公民、殘害人命、造謠惑眾、及騙姦婦女的人。但其實眾地方召會(即被稱為“呼喊派”)的信徒都有高的道德水準,且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所以可以說他們所定型的那班壞分子當時根本是不存在的。

2014年6月25日,內蒙古“北方新報”發表題為“呼喊派”夜晚秘密聚會危害社會穩定 的文章,大量引述內蒙古自治區反邪教協會的材料。內蒙古反邪教協會所提供的資料中有些是取自《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的,特別題到有人呼喊主名至神經失常甚至投海自盡及東陽義烏事件。“北方新報”這篇文章結果引來國內幾十至上百處地方召會的投訴(這就證明國內的眾地方召會都認為“呼喊派”是指他們,而非少數的一班很邪惡的分子),要該報或內蒙古反邪教協會拿出真憑實據來,不能把那些個案含糊其詞。38參考:浙江省蒼南縣地方召會,致內蒙古反邪教協會的公開信,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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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反邪教協會顛倒黑白,引發神人共憤,屬靈人,20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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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在一封公開信裡,河南省項城的地方召會就質問“北方新報”及“內蒙古自治區反邪教協會”說:『關於謠傳項城“呼喊派”骨幹宗某,強迫患病女青年禁食禱告致死事件的問題。我們就是河南省項城市的信徒,從未聽說過本市發生過像你們所報導的消息,我們本地區的官方報紙,也沒有報導過像你們所報導的奇怪事情。你們能否為自己的言論首先負責並提供以下真憑實據:…』39河南省周口地區眾地方召會致內蒙古《北方新報》記者和內蒙古自治區反邪教協會的公開信,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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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且看自1967年李常受帶領實行呼求主名以來,在大陸以外全球的幾千處地方召會中都沒有聽到有人因呼求主名而引致神經錯亂的個案,只聽到很多非常正面的見證,正如Bernard of Clairvaux列舉呼求主名對我們在精神上的多方醫治,如驅除脾氣、驕傲、怠惰、懼怕、疑惑、灰心等。提後一章六至七節說:『為這緣故,我提醒你,將那藉我按手,在你裡面神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因為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能力、愛、並清明自守的靈。』這裡明顯題到在提摩太裡面的恩賜是與內住在他裡面的聖靈有關的,並且聖靈能叫我們清明自守(與神經錯亂相反)。呼求主名能如火挑旺我們裡面的靈及其所給的恩賜,又能使我們剛強、有愛心及在思想上清明自守,因呼求主名是最短的禱告,是實行不住的禱告的憑藉。如果呼求主名會引致神經錯亂,那俄國的東正教徒那麼推舉呼求主名,在俄國不是會有很多神經病人嗎?有文獻記載早在一兩個世紀前他們已很熱切的實行呼求主名了。

壹-呼求主名乃歷代聖徒普遍的實行

一 新約及舊約的聖徒都呼求主名
二 二十一個世紀以來的聖徒都呼求主名
三 Bernard of Clairvaux推薦呼求主名
四 其他的聖徒推薦呼求主名
五 倪柝聲推薦不間斷的與主交通
六 呼求主名的屬靈益處
七 地方召會的聖徒如何實行呼求主名
八 呼求主名的聖經根據

 
  新約及舊約的聖徒都呼求主名

首先請不要稱眾地方召會(希臘文教會這字──ekklesia,意蒙召出來的會眾───應翻作召會,見恢復本及國語新舊庫譯本聖經)的人為“呼喊派”。任何重生得救的人都呼求主名,那麼所有基督徒都是“呼喊派”了。是不是凡禱告的人都叫“禱告派”,守晨更的人都叫“晨更派”呢?若你禱告時不喊『主啊!』,那你的禱告是頂枯乾的,並且在禱告中你最感覺到主同在的時刻是當你喊『主啊!』那句話時,對嗎?呼求主名乃是最短的禱告。呼求主名的實行貫穿整個舊約和新約,甚至整個召會歷史。舊約的敬虔人如以挪士、亞伯拉罕、大衛、耶利米等都常呼求耶和華的名。林前一章二節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裡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着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恢復本)。這裡保羅說他這信也是寫給所有在各處呼求主名之人的。

 
  二十一個世紀以來的聖徒都呼求主名

在東歐及埃及等地自第五世紀開始及在西歐自十一世紀開始就不斷有人推薦呼求主名,如五世紀東歐的Nilus of Ancrya及更明顯的Diadochus of Photice(一位監督)。在早期,他們是重複的禱告說:『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憐憫我罷!』或『主耶穌基督,憐憫我罷!』他們稱這個為“耶穌禱文(Jesus Prayer)”。“耶穌禱文”自十四世紀在希臘的Athos聖山(一個有很多修道院的山)流行起來,而到十八世紀影響到整個希臘。這禱文自十一世紀在俄國發現,而到十九世紀已很流行。今天“耶穌禱文”在希臘、俄國、羅馬尼亞和散居的東正教徒中已越來越流行。1Gordon S. Wakefield, The Westminster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Spirituality, pp. 222-224; Cross and Livingstone,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p. 880並且現在的東正教徒已進步了。他們不作“耶穌禱文”而只簡單的呼求主名,喊『主耶穌!』或『主耶穌!Amen!』或『噢!主耶穌!Amen!』他們稱呼求主名為“耶穌禱文”最簡短的模式,即呼求主名是最簡短的禱告,又說呼求主名會叫人被聖靈充滿。他們還鼓勵人每日呼求主名十至十五分鐘呢!2呼求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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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rnard of Clairvaux推薦呼求主名

在西歐,十二世紀的Bernard of Clairvaux非常推薦這名。在雅歌第十五篇的講道裡,他說主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他說:『這樣你變成人以及動物的救主,你的憐憫是如此數不盡,噢神。你的名何其寶貴,但然而何等的便宜!便宜,卻是救恩的工具。』他再說耶穌這名是光、食物及醫藥。他又說:『我們有人感覺憂愁嗎?讓耶穌的名進入他的心,從那裡讓它(註:即主的名)湧到他的嘴巴,以至照耀如黎明它可驅走所有的黑暗並造出一個無雲的天空。有人墮入罪中嗎?他的絶望甚至催促他去自殺嗎?讓他只求告這賜生命的名而他生存的意願將立即被更新。心的剛硬是我們常見的經歷;怠惰所養成的冷淡、思想的苦毒、對屬靈事物的厭惡───在那拯救的名面前它們曾在屈服上失敗嗎?眼淚被我們驕傲的障礙堵起來───在思想耶穌的名時它們怎不帶着更甜美的充裕已再沖出來嗎?並且那裡有人,他,在迫近的危險前驚恐及發抖,不藉從呼求那名所得的力量已突然被勇氣充滿並驅除懼怕?那裡有人,他,在疑惑的滾動大海上漂來漂去,不藉轉去求助耶穌的名所帶來的清晰,快速地找到確信(註:即不再疑惑)?曾有人如此灰心,如此被困苦打倒,對他這名的聲音不能帶給新的解決?總之,對肉體所繼承的所有疾病及失常,這名是醫藥。…沒有任何東西如此抑制怒氣的發作,如此緩和驕傲的湧上。它醫治嫉妒的傷口,控制不受約束的過度,及熄滅欲望的火焰;它冷卻貪婪的渴望及驅逐不潔願望的發癢。因當我稱呼耶穌時我將一個人放在我面前而祂是溫柔及心裡謙卑、仁慈、明智、貞潔、憐憫、無瑕疵地正直並在眾人眼中聖潔的;並且這同樣的人就是那全能的神祂生命的方式醫治我,祂的扶持是我的力量。在聽到耶穌的名時所有這些(註:指以上主的美德)向我再迴響。…隱藏如在一個瓶裡,在這耶穌這名裡,你───我的魂───擁有一個有益的藥物對此沒有屬靈的病將不被穿透。時常帶着它靠近你的心,時常在你手中,而如此確保你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動作,是被定向於耶穌。你甚至被邀請去作這:「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祂說,「帶在你臂上如戳記。」(註:在雅歌中,這兩句話是書拉蜜女對她的良人說的,但這裡Bernard說主邀請我們將祂的名放在我們心上如印記等)。目前你有這準備好的藥物給你的心和手。耶穌的名供給你那能力去改正你邪惡的行為,去供應給不完美的人所缺乏的;在這名裡你的情感找到一護衛去對抗敗壞,或者如果敗壞了,一種力量將使它們(註:指情感)再次健全。』3Bernard of Clairvaux, Commentary on the Song of Songs, Sermon 15.4, 6-7你看Bernard對呼求主名多麼有經歷。他把呼求主名的好處寫得多麼淋漓盡致,如能使人勝過脾氣、驕傲、嫉妒、放縱、欲望、貪婪、不潔等肉體中的罪,又能醫治憂愁、懼怕、疑惑、怠惰等肉體中的疾病。他說對這一切,呼求主名是醫藥。Bernard也有一首詩歌說到主名的寶貴,其中一節說:『無口能唱,無心能思,也無記性能憶,一種聲音比你名字,更為甘甜可喜。』4臺灣福音書房編,詩歌,171首

 
  其他的聖徒推薦呼求主名

來華傳道的英國西教士和受恩姊妹(Margaret Emma Barber,1866-1930)也摸着呼求主名的路。在她所寫的詩歌中有『坐在天上我今讚美,你名就是我勝利;…只要呼吸耶穌這名,就是飲於你生命(Just to breathe the name of Jesus, is to drink of Life indeed.);…耶穌!耶穌!最貴之名,戰時兵器病時膏。…』5臺灣福音書房編,詩歌,65首等字句。她經歷到一呼喊主的名就能享受到主的生命。這對照Bernard of Clairvaux的經歷,而這也是林前十二章三節所說『若不是在聖靈裡,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的經歷。Lydia O. Baxter(1800-74)的詩歌Take the Name of Jesus with You 中有:『時常攜帶耶穌的名,當作藤牌敵火箭;每逢誘惑攪擾你靈,呼吸這名在心間(breathe that holy name in prayer)。』等字句。6臺灣福音書房編,詩歌,498首 她對她的朋友們說:『我有一非常特別的軍裝。我有耶穌的名。當那試誘者嘗試去使我憂鬱或沮喪時,我題及耶穌的名,而牠不能再對我作甚麼。』Frederick William Faber(1814-63)在一首詩歌裡說:『求原諒我,將你聖名,日念千遍不住(Forgive me if I say, for very love, Thy sacred name a thousand times a day。)』。7臺灣福音書房編,詩歌,169首地方召會的聖徒很少有人在禱告之外的日常生活中,每日呼求主名有一千次之多,能有幾百聲已是很愛主的了。有記錄說俄國的東正教徒早在百多年前就有些修士每日呼求主名過萬次呢!不過那是過分,後來被人定罪。曾販賣黑奴的約翰牛頓(John Newton,1725-1807)也作詩說:『耶穌這名甜美芬芳,慰我痛苦心情;我心歡樂,我口歌唱這個寶貴的名。』8臺灣福音書房編,詩歌,66首

 
  倪柝聲推薦不間斷的與主交通

倪柝聲說:『我們基督徒是活在一個沒有間斷的禱告裡的。不是禱告十分鐘、半點鐘才算是禱告;不是早晨起來禱告,作事情的時候就不禱告了。因為我們是要活在主的面前,所以我們外面雖然忙着作事,但是裡面與主仍然是有交通的。我們是應當有定時的禱告,有定時的讀聖經,但是,在定時的讀經禱告之外,裡面的生命仍然應當繼續與主交通。』9倪柝聲,安息就是能力,倪柝聲文集2輯第17冊165頁,臺灣福音書房我相信倪柝聲所說的這種不間斷的禱告和與主交通不是無聲音的默禱,而是用自己聽得見的聲音常常呼求主名及加上一些短的禱告,因我們不可能每天不停的為人或為事代禱。而當我們禱告的內容是短的時候,自然每句話都會帶着主的名,如『噢!主耶穌,使我平靜下來。主啊!使我不緊張。』或索性喊幾聲『噢!主耶穌。』

 
  呼求主名的屬靈益處

我們相信很多屬靈人都常常呼求主名而不自知,因我們在生活中需要常常轉向主。人越屬靈就越需要時刻轉向主。但我們每日要做很多的工作,如要上班或讀書,我們不可能照聖經所說的實行『不住的禱告』,因那會使我們不專心於工作,又會使我們的喉嚨非常的痛,但我們可以習慣性地藉間歇的呼求主名或加上一些短的禱告如『主啊!我需要你。』或『主耶穌!我愛你。』等來聯於主。關於呼求主名的屬靈好處,Bernard已說了很多。經歷告訴我們呼求主名能使我們的內心平靜而不緊張、不急躁及不暴躁(如Bernard of Clairvaux說主的名能抑制怒氣的發作等,因呼求主名時我們是將一個完美的人位放在我們面前,而祂的生命像一種藥物一樣能醫治我們),工作就會更加順利和減少出錯。不要與我爭論,當你向配偶快要發脾氣時,試試背著她/他輕聲的呼求主名十聲八聲,你的脾氣就會很快降下去。當你正要發脾氣時,如果你只記住『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你的脾氣仍舊會發出來。但當你肯轉向主,呼求主名十聲八聲,你就從心思轉到靈裡,而你的脾氣就會很快的降下去,因內住的主已作了你的人位管住你了。又當你正忙到手忙腳亂,以致心煩意亂做事常出錯時,試試呼求主名幾聲,你就會平靜下來並做事順利少有出錯。急的人也能藉呼求主名減慢他作事的速度。天冷爬不起床守晨更者也可藉着呼求主名迅速的起床。所以經歷告訴我們呼求主名能使人活出基督及顯大基督。

 
  地方召會的聖徒如何實行呼求主名

有人說,地方召會的聖徒在聚會中常大聲及不斷的呼喊主的名。其實我們很少在聚會中集體的呼求主名,若有都只是呼喊三、五聲『噢!主耶穌!』而已。我在1975年信主至今,從未停止過聚會,一得救就在香港的地方召會中,並且在香港召會的聚會我全都參加,但記憶所及我經歷過的集體呼求主名超過幾聲的只有一次,而那次還是在臺北。(我相信在其他的地方召會中,集體的呼求主名也是很偶然作的,因呼求主名是為着個人不住的聯於主,而偶然在聚會中的集體呼求主名只是為幫助大家在生活中養成個人的呼求主名而已。)1986年在臺北的一個有關傳福音的國際訓練聚會中,與會者約有200人,在等講者入場前,有人建議眾人一同站起來呼求主名。那次呼求了3分多鐘。雖然我有點反感,因不習慣,但我還是跟大眾,因有好些從美國和南美來的聖徒較易興奮。但其實無論何時及在任何場合你一呼求主的名,你都能摸着主同在的甜美,因住在你裡面化身成為那靈的主耶穌會對你的呼求有所反應。地方召會中的聖徒只在生活中經常習慣性地輕聲的呼求主名使他們不斷的聯於主,活在主面前及住在祂裡面(約十五4),以實行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這有什麼不合聖經呢?我們實行的程度還不及東正教徒的呢!無論如何,呼求主名不牽涉到真理的層面,它只是一種對主愛的表示(你越愛一個人就越會多叫他幾聲)及對主的享受,因此沒有人該說呼求主名是異端或邪說。

 
八 呼求主名的聖經根據

Thayer的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說舊約中以挪士(創四26)、亞伯阿罕(創十二8)等的呼求耶和華的名是藉宣稱耶和華的名去呼求(to call upon by pronouncing the name of Jehovah)。在舊約中『呼求耶和華的名』或『呼求祂(或你或我)的名』這片語出現過20次。10創四26、十二8、十三4、二一33、二六25、王上十八24、王下五11、歷上十六8、詩八十18、九九6、一零五1、一一六4、13、17、賽十二4、四一25、哀三55、珥二32、番三9、迦三9相反的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呼求巴力的名』(王上十八26),而列國『不呼求…(耶和華)的名』(耶十25)。在新約,『呼求』這字的希臘文是epikaleouai(epikaleo的中間式 [middle voice];出現在徒二21、九14、九21、十五17、羅十13-14、林前一2、雅二7被動式及彼前一17),由兩個字相加而成,就是上面及呼叫,意即呼喊某人的名字。Gerhard Kittel的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說在新約中這字的意思是信徒在禱告中呼求神或基督的名(the believer calls on…the name of God or Christ, in prayer)。注意聖經有時只有『呼求』而沒有『名』這字,如在徒七59(司提反呼求說,主耶穌,求你接收我的靈!)、羅十12,林後一23及提後二22,那只是呼求神或主;舊約裡也有很多沒有『名』這字的。有人(如唐守臨)認為呼求主名應是求告主名,只用在禱告時。但這字原文的意思不只是這樣。活在主面前的人不單有定時的禱告代求、隨時的禱告代求,也有經常一兩句的呼求主名,即喊主的名字,如『噢!主耶穌啊!』或『主啊!』,正如Lydia O. Baxter的詩歌所說的『時常攜帶耶穌的名』,又如Frederick William Faber的詩歌所說的『求原諒我,將你聖名,日念千遍不住。』